2015年1月8日,網友“不要再沉默”發帖爆出榆林中學高二年級組曹姓主任罰款收費一事。“學生遲到罰款100元,吸菸就罰款1000元。”對此,校方獲知後在第一時間督促教師將11300元“罰款”退還給了學生家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8榆林中學罰款事件
- 涉及學校:榆林中學
- 類型:罰款事件
- 發生時間 :2015年1月8日
事件經過,教師態度,反思評論,
事件經過
記者在榆林論壇網友發布的帖子中看到:2014年下半學年至今,榆林中學高二年級組曹主任制訂了一系列處罰措施,共罰吸菸學生數十人(每人1000元)及遲到學生數百人(每人100元)。該網友還發表言論,質疑罰款所得的數萬元現金的去向。
2015年1月8日下午放學時間,記者隨機在校門口採訪了榆林中學十多位學生,其中5名高二年級學生表示知道罰款的事情,高一和高三年級的學生則表示沒聽說學校有罰款的規定。
“我們班就有5個學生因為吸菸被罰了錢,有個同學吸菸就被抓到過2次,罰款都交了2000元。雖然老師希望通過罰款的方式改掉他們的陋習,但是罰款也太高了吧。”該校高二的一名學生說,自2014年秋季開學後,他們年級就有了吸菸要被罰款1000元,遲到、早退要被罰100元的規定。
該校高二年級另一名學生稱,他們班還沒有人因為抽菸、遲到而被罰款的,但是他曾在公示欄見過有學生因為抽菸、遲到被罰款的通知。“只要有學生觸犯規定被罰款,老師就會將通知貼到我們年級的公告欄上,大家都能看到。”該學生說,因為罰款的金額實在太高,他們也不敢頂風“作案”了。
教師態度
學生表現好會退還家長提前都知曉此事
“對於學生曠課、遲到、早退等行為,學校應該通過科學的方法加以引導,並加強與違紀學生的溝通,促進學生自律意識的生成。”榆林中學高二年級一位家長表示,如果用罰款的形式去制約學生的行為,其實是治標不治本,也可能起到反作用,讓學生對學校和老師產生逆反心理。
2015年1月9日下午,記者聯繫到榆林中學高二年級組曹主任。“原來廁所內都是菸蒂,甚至有學生在自習課期間跑到廁所抽菸,後來經過和家長溝通,採取了以‘保證金’的形式來約束學生的方法,效果也非常好。”曹主任表示,學生違反規定後,老師會直接聯繫家長,向家長收取被罰的“保證金”,而收取“保證金”主要是為了讓學生遵守紀律,讓學生養成上學不遲到、校內不抽菸的好習慣。
曹主任承認,收取“保證金”這一行為存在一定的違規性,但是出發點是為了學生好。“目前有10人因抽菸被罰款,其中1人被罰了2次。另外,有3名學生因遲到被罰款,總計罰款金額是11300元。如果學生不再違反紀律,且被罰學生平時表現良好,則會將已收取的‘保證金’退還給家長。”曹主任解釋說。
對於曹主任的說法,記者向學生家長進行了求證,收費方式及原則家長確實是提前知曉的。
反思評論
明明是罰款,校方卻要冠以“保證金”遮羞,但雅號之下,絲毫無改違規罰款的性質。學校對學生遲到、早退、吸菸等違規現象,嚴格管理沒有錯,而管理當以說服教育為主,強調循循善誘。簡單粗暴地罰款,或可取得立竿見影的一時之效,但不可能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以違規方式管理違規現象,本身就是管理的失范,它對教育環境及學校的法治環境的不良影響,遠勝於學生遲到、早退、吸菸。
長期以來,出現在中國各類中國小的遲到罰款,曠課罰款,上課講話、做小動作罰款,名目繁多、層出不窮且屢禁不止。曾有媒體報導稱,湖北荊州某重點中學某班主任曾在班上實行“以罰代管”班規,還聲稱學生想違紀交2000元可包年,實在荒唐可笑。
筆者認為,這些亂罰款之所以得不到根治,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此前對於亂罰款的處理,失之於“嘴上硬、手上軟”,罰款後一經退還,便萬事大吉。加之有一個“為學生好”的堂皇理由,處理更是形同老師在黑板上擦去粉筆灰一樣輕描淡寫。
回到榆林中學罰款事件,榆林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收取‘保證金’行為屬實,則會在第一時間要求校方退還已收取的費用。”而對於如何處理學校及相關教師,卻隻字未提。這樣的所謂處理,顯然不能服眾。
罰款就是罰款,自我“稀釋”成聽似順耳的“保證金”,也不能成為免責的盾牌。如果此事被查證屬實,仍能一退了之,那么可以肯定,亂罰款還會換一件新“馬甲”,再度登場,既然學校和教師在罰款責任上“零成本”,又何懼再來一次“一退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