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成都寶馬女踹交警事件

1·28成都寶馬女踹交警事件

2015年1月28日,成都寶馬女司機疑酒駕, 腳踹交警下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8成都寶馬女踹交警事件
  • 發生時間:2015年1月28日
  • 發生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金陽路
事發過程,處理,

事發過程

2015年1月28日晚9時許,四川省成都市金陽路,一名疑似酒駕寶馬車女司機撞上一輛計程車後,在街頭撒野。不僅大罵路人,腳踢交警,還對著鏡頭微笑賣萌,脫衣示威,甚至抱住勸解她的路人狂吻。
1·28成都寶馬女踹交警事件
1·28成都寶馬女踹交警事件
2015年1月28日當晚10點過,華西都市報記者趕到事發現場時,涉事車輛已不在現場。隨後,記者趕到金沙派出所時,恰好見到當事寶馬女司機從派出所走出。圖為事發現場,被追尾的計程車尾部被撞變形。目測該女司機約30多歲,中等身材,身穿綠色毛衣和黑色外套,沒有穿鞋,即使有身旁的友人和民警攙扶也無法正常行走。從派出所走出時,她嘴裡不停叫罵,精神狀態極不穩定,疑似還在“發酒瘋”。圖為事發現場,肇事女司機的寶馬轎車。隨後,一位男性友人將她背起,送至附近的小車後駕車離開。“我到現在腦殼還是懵的……”
當事計程車司機羅先生也在金沙派出所,他回憶,當晚9點左右,他正開車沿金陽路往出城方向行駛,途徑蜀風路與金陽路的十字路口正準備左轉時,突然被追尾。現場處理事故的交警王警官說,他上前了解事故狀況,在向寶馬車女司機詢問情況時,對方突然不由分說,飛腳直擊他的下體。多位受訪目擊者稱,寶馬女司機當時渾身酒氣,語言行為和神態疑似醉酒,感覺是在發酒瘋。

處理

民警表示,如果最終血檢結果出來後,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大於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若達到醉駕標準,該女司機將面臨刑事追責,包括拘役、罰款、吊銷駕照且5年不準重新考取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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