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奉新撞人案

1·19奉新撞人案,指的是2016年1月19日早上7時10分許奉新縣獅山西大道發生一起駕車衝撞行人的惡性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9奉新撞人案
  • 時間:2016年1月19日
  • 地點: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獅山西大道
  • 傷亡情況:4人死亡、18人受傷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

事件經過

2016年1月19日早上7時10分許,奉新縣獅山西大道發生一起駕車衝撞行人的惡性事件。犯罪嫌疑人胡家兵駕駛一輛白色小車衝撞行人,行駛近300米才停下。至傍晚6時許,已有4名學生經搶救無效死亡,18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昨日早上7時10分許,奉新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馮川鎮獅山大道發生汽車撞人案件。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控制住嫌疑人胡家兵,搶救傷員,並展開調查。
案件發生後,省、市、縣領導高度重視。奉新縣立即組織醫療隊伍緊急搶救,同時開通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優先搶救危重傷者,其他傷者按傷勢情況分科室實施醫務人員和傷者一對一監護治療;迅速請求省人民醫院神經外科、腦外科、ICU專家幫助搶救傷員;立即成立醫療救治組、事故調查組、家屬安撫和困難救助組、安全隱患排查和維穩組、宣傳報導組,縣四套班子成員每人帶領1個部門、10名以上工作人員分頭做好家屬安撫工作;奉新縣委書記、縣長到醫院看望傷者,慰問家屬,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搶救傷者;市、縣兩級財政立即撥付專款用於救治。
昨日傍晚6時許,奉新縣駕車撞人案件處置組媒體服務小組經醫院證實,一名重傷昏迷人員經搶救無效死亡。至此,該案已有4人死亡、18人受傷。

事件結果

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家兵,男,1973年12月31日出生,奉新縣赤田鎮石湖村胡家組人。2013年3月,胡家兵曾因犯妨礙公務罪被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2013年5月,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其抗訴,維持原判。
8月23日上午10:30,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奉新“1·19胡家兵故意駕車撞人案”在奉新進行了一審宣判。
審判長宣讀判決結果一審判決結果公布如下:
被告人胡家兵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決被告人胡家兵對六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依法進行經濟賠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