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93年06月——1994年03月,中南工業大學學生政治輔導員;
1994年03月——1995年05月,中南工業大學宣傳部幹部;
1995年05月——2003年10月,湖南省人事廳幹部,先後在專家中心、軍幹部中心工作,兼任省人事廳機關團委書記;
2003年10月——2006年06月,經公開選拔任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其中:中南大學倫理學專業在職研究生);
2006年06月——2007年08月,湖南省湘陰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7年08月——2007年10月,湖南省湘陰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7年10月——2007年12月, 湖南省汨羅市委常委;
2007年12月——2009年03月, 湖南省汨羅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9年03月——2009年05月, 湖南省岳陽市文化局黨組書記;
2009年05月——2010年05月, 湖南省岳陽市文化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0年05月——2011年06月, 湖南省岳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黨組書記(2010年12月兼任岳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
2011年06月——2011年12月, 湖南省臨湘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1年9月當選中共岳陽市第六屆委員會候補委員)
2011年12月——2015年04月,湖南省臨湘市委副書記、市長。
人物事件
涉嫌吸毒
2015年4月14日前後,湖南嶽陽、臨湘官場開始流傳龔衛國吸毒後被抓的訊息。
立案調查
2015年4月21日,據湖南嶽陽市委、市政府訊息,岳陽臨湘市市長龔衛國涉嫌吸毒,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調查,已經免去龔衛國臨湘市委副書記職務。
2015年4月23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三湘風紀網”訊息,臨湘市委副書記、市長龔衛國涉嫌違紀,省紀委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4月22日,臨湘市人大常委會決議免去龔衛國的臨湘市長的職務。
依法雙開
2015年12月3日,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臨湘市委副書記、市長龔衛國立案審查。
經查,龔衛國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吸食毒品,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非法生育一孩。
龔衛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廉潔從政、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生活奢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龔衛國開除黨籍處分;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對龔衛國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批准逮捕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訊息,2015年12月29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湖南省臨湘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龔衛國(正處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龔衛國的懺悔書全文
我出生在湖南益陽一個農民家庭,大學畢業後先後在高校和省直廳局工作,2003年通過選拔分配到岳陽從事行政工作,2011年調任臨湘擔任市委副書記、市長。
我曾是一名年輕有為的領導幹部,現在成為吸食毒品、包養情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的階下囚,每天我閉門思過,寢食不安,悔恨終生。要知今日,何必當初!
思想上放鬆改造,貪慾逐漸膨脹,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不歸路。貪是萬惡之源,剛開始我還能抵制腐敗,上交紅包禮金,但身份改變了,地位提高了,權力變大了,思想一放鬆,慢慢地陶醉在鮮花和掌聲中,從貪權到貪錢、貪色、貪玩,這幾個“孿生兄弟”毀了我。
貪權,權力是把雙刃劍。我把權力看得太重,開會一言堂,工作一揮手,聽不進意見、放不下架子,擺不正位置,如果當初多請示匯報,多和同事溝通交流,多和下級換位思考,也許是另外一個局面。
貪錢,錢是殺人不見血的刀。從小額紅包禮金到大額賄賂的收取,我貪得無厭。明知是大額賄賂卻只是假裝推辭而照單全收,把市場經濟等價交換原則帶到了行政領域,成了十足的貪官。
貪色,萬惡淫為首。我從找小姐到發展多名情人,亂搞兩性關係,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貪玩,玩物喪志。自從我認識一老闆後就一而再地吸食毒品,剛開始帶著好奇,後來把它當成了解酒釋壓的良方,一發不可收拾,最終吸壞了身體、吸垮了家庭,吸毀了前途,在毒品的誘惑下走向另類人生,成了吸毒市長。
我漠視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學法不勤應付為主,守法不夠淡漠法律,濫用職權執法不嚴,自律不嚴作風敗壞,工作馬虎敷衍草率,是不撞南牆不回頭,不見黃河不死心。
一個人最大的悲哀是擁有自由而不珍惜自由,一個人最大的痛苦是想擁有自由而沒有自由。我深知犯下的嚴重錯誤,誠心認罪,更加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徹底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爭取組織和人民的包容和寬大。
一審宣判
2017年7月14 日下午,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臨湘市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龔衛國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龔衛國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被告人龔衛國受賄所得贓款(折合人民幣)157.5萬元,予以追繳,上交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