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文升,曾任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公安局副巡視員、二十一處處長。
2015年10月,因嚴重違紀,開除黨籍、行政開除。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公安局副巡視員、二十一處處長。
人物事件
2015年10月,據天津市紀委訊息: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公安局原副巡視員、二十一處處長龐文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龐文升身為黨的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潔,但他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常委會、天津市監察局審議,分別報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龐文升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