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文升

龐文升,曾任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公安局副巡視員、二十一處處長。

2015年10月,因嚴重違紀,開除黨籍、行政開除。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公安局副巡視員、二十一處處長。

人物事件

2015年10月,據天津市紀委訊息: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公安局原副巡視員、二十一處處長龐文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龐文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實際控制的企業,在獲取企業用地、核撥工程資金、承攬交通設施工程、壟斷駕駛員培訓市場、兼併其他駕校等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龐文升身為黨的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潔,但他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常委會、天津市監察局審議,分別報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龐文升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