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政府自身建設“四項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的有關決定和要求,規範行政審批行為。
(二)協助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對政府入口網站、“96128”政務專線、政務信息“一網一線一屏”網路平台體系的建設和監督。
(三)負責全縣相關行政審批制度、工作機制和運行方式的改革等具體工作;組織對現有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項目的辦理環節和流程進行精簡、最佳化;依法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行政審批項目聯合審批進行組織協調和督辦,確定辦理具體內容,編制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向社會公示。
(四)負責對在政務中心授權的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監督和考評;對經縣人民政府批准未進中心的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事項的運行情況,會同監察機關適時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設立服務視窗,辦理許可、非許可審批項目;負責開展對派駐中心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等具體工作;負責受理和配合調解服務視窗工作中的糾紛和投訴。
(六)負責政務服務信息網路、電子政務和
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協調與各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做好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向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報送有關政務服務信息。
(七)搞好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縣屬分中心相關工作;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和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各種信息數據上報工作。
(八)承擔管理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的有形市場職責,主要負責對工程建設、政府採購、藥品醫療設備集中採購、國有產權交易、
土地使用權、礦業權交易等縣級公共資源進場交易活動辦理交易登記和招標申請,統一發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標報名進行管理;負責審定進入中心項目的有關交易規則;為有關監督部門參與監督提供服務。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內設4個機構。
(一)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
黨風廉政建設、基層組織建設、黨務等工作;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工醫療、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監督股
組織落實政府自身建設“四項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制定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全縣各級單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授權情況、事項辦結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和辦理政務中心服務對象的諮詢、投訴,對視窗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和廉潔行政進行監督;對全縣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和運行進行監督和考核。
(三)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信息技術股
負責全縣“兩個中心”的宣傳報導和信息工作;協助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對政府入口網站、“96128”政務專線、政務信息“一網一線一屏”網路平台體系的建設;完善、推進政務服務中心電子政務工作;建立政務服務中心網站(或網頁),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網站(或網頁)內容的充實、完善、更新,指導全縣各級政務服務中心信息系統相關銜接工作;負責在政務服務中心網站上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管理服務事項和其他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和辦理流程等;負責“兩個中心”信息網路及業務辦公系統的建設,做好信息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維護及技術支撐等工作;指導和培訓“兩個中心”工作人員使用電腦和行政效能
電子監察系統,在電腦上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和其它事項的辦理;統一管理“兩個中心”的各類計算機軟體,建立和保存各類行政審批事項的電子檔案以及“兩個中心”的文書電子檔案;負責掌握各視窗單位服務項目的執行情況,做好信息統計及數字資料的備份工作;對“兩個中心”的網路、伺服器、交換機、工作站等進行日常維護,保障中心網路的連線暢通,運轉正常。
(四)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股
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工程建設交易、產權交易活動監督管理辦法,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協助和配合調解招投標活動中的糾紛和投訴;負責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從事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人員編制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行政編制數4名,暫定編制數3名,工勤編制數1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
非領導職務的設定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局長:趙平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