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工業商貿日常運行,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分析和發布相關的經濟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地區:龍門縣
  • 成立時間:2010年10月28日
  • 職能股(室):8個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龍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由原縣經濟貿易局、縣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而成,於2010年10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主要職能

(一
(二)貫徹執行國家產業及有關固定資產政策,開展工業、商貿業、軟體業和信息產業競爭力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業、信息產業結構調整的實施方案;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和行業規章,組織推動工業、商貿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參與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擬訂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五)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工業商貿企業生產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八)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全縣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協調推進國家及省、市、縣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監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指導和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指導和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三)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十四)組織協調全縣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酒類生產流通、經營監管和鹽業行業管理,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濟和信息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對外宣傳、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綜合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綜合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各股室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學習培訓、信訪、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商貿與生產服務業股
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電子商務、技術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三)產業技術股
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和省、市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項目;負責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初審、核准和備案;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行業技術創新,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以及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商業等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四)經濟運行股(掛經濟協作辦公室、行業協會辦公室牌子)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國內經貿合作;組織擬定會展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收集和發布經濟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經濟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全縣產業轉移工作的統籌協調、檢查考核,與產業轉移合作地政府協商共建產業轉移園區事宜,研究提出產業轉移和園區發展的政策、建議和措施,貫徹落實省、市“雙轉移”辦和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聯繫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聯繫工業、商貿流通、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機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發展。
(五)工業股(掛鹽業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石化、冶金、煤炭、有色金屬、稀土、建材、輕紡、食品、醫藥、鹽業,通用機械、民用飛機、民用船舶和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開展工業產業競爭力研究,組織推動相關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實施有關車輛生產準入的有關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實施與監控化學品生產經營有關的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六)電力能源股(掛縣人民政府“三電”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產業政策;擬訂電力工業的行業發展計畫、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實行行業管理;研究提出電力工業改革方針、政策、體制改革方案;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組織制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推動和指導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組織和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規章、標準和規劃;指導推動計畫用電、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工作;擬訂發展新能源的經濟技術政策,組織新能源的推廣套用;編制和實施全縣煤、油、電的調控、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煤炭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聯繫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七)信息管理股
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省、市、縣級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
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組織擬定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及產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執行;擬定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動企業信息化、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農村信息化、電子商務等領域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和重大專項規劃;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監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促進無線電新技術和業務套用及行業發展;按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授權做好相應工作。
(八)節能和循環經濟股(掛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節能評估和審查;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參與促進企業加強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承擔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