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按照標準和技術規範實施。根據上級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規劃,編制我縣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定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社區、鄉鎮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提出加強全縣醫院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醫院黨建工作質量進行評價。
(十四)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衛生健康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姓名:羅顯琴
職務:龍里縣衛生健康局黨委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縣衛生健康局全面工作。主抓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
姓名:陳朝華
職務:龍縣衛生健康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意識形態、政法綜治、信訪維穩、掃黑除惡、禁毒、安全生產、檔案、保密、行政審批、統戰、青、婦、群團、黨內法規、宣傳思想、精神文明、依法行政、法製法規、東西部協作、審計項目、招商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大健康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綜合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政策法規宣傳科(綜合監督科)、目標與項目管理科、審計中心。
姓名:羅傳禮
職務:龍里縣衛生健康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醫政藥政、醫改、醫療衛生保障救援、中醫藥管理、采供血機構管理、人口計生、信息化建設方面的工作。牽頭抓疫情防控總體工作。
分管醫政藥政科(中醫藥管理科)、規劃信息科。
姓名:宋金陽
職務:龍里縣衛生健康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組織人事、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財務、衛生健康綜合執法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工科、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資金核算中心。
姓名:王明燈
職務:龍里縣衛生健康局縣衛生健康指導中心(縣幹部保健服務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婦幼健康、愛國衛生、鄉村振興、利益導向、老齡事業、老年健康、社區衛生、農村衛生技術指導、衛生和健康宣傳教育促進(健康促進縣創建、健康龍里)、工會等方面工作。
分管衛生健康指導中心(幹部保健服務中心)、老齡事業發展中心。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機要文書、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調研、檔案、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檔案等工作;負責縣衛生健康系統有關黨務(黨建)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案提案交辦工作,承擔縣衛生健康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職業衛生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組織緊急救護。完善衛生健康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受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科室間行政審批資料的傳遞;督促相關職能科室按審批時限依法做好現場檢查程式;負責許可權內的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審批;負責行政許可的終審簽發、制證、發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的檔案管理,承接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複查、覆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黨建扶貧工作、統戰、工、青、婦組織建設並指導有關活動的開展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縣衛生健康系統工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或承辦局機關和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協助抓好縣衛生健康系統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衛生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考試、評審和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評及聘任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人員及村醫退休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縣衛生健康系統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勞動情況統計報表等工作;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負責衛生資格考試現場認證審核工作,負責衛健系統年終考核,目標考核及動態考核工作。
(三)政策法規宣傳科(綜合監督科)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東西部協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法規情況,負責指導基層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衛生和健康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負責協調、指導、督促縣直部門做好衛生和健康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和健康政策法規的解釋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落實衛生和健康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擬訂衛生和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和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完成衛健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協調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和資質認定等工作。
(四)規劃信息科
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健康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在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發展戰略規劃遇到的新問題處理建議以及衛生健康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負責衛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完善衛生健康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衛生健康信息化系統建設,負責衛生健康的統計、數據分析工作;擬訂中、長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承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各綜合治理部門的人口計生目標執行情況等相關的評估和考核工作,協調落實和督查督辦“一票否決”制。組織對人口規模、變化趨勢、結構等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分析研究。
(五)醫政藥政科(中醫藥管理科)
擬訂全縣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實施全縣醫療機構改革;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管理等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執業管理,執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協調處理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業務指導及行政許可工作;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管理。負責對全縣衛技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統籌組織實施藥品、耗材網上採購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疫苗)電子監管建設;負責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確認認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計畫和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行風、醫德、醫風的監督工作。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地方性法規、標準和規章。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公共衛生科(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老齡健康科)
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擬訂全縣防治愛滋病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全縣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及其他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負責公共衛生項目的組織和實施;擬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鄉村衛生一體化服務的規劃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指導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實施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健康扶貧工作;承辦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目標與項目管理科
負責編報本系統基建項目、工程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按主管部門批准的項目計畫,辦理征地、拆遷、立項審批等前期工作;辦理項目開工前的圖紙審查、聯審、規劃和施工許可證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各種招投標活動,與中標單位商簽契約、辦理契約變更;負責各類項目申報備案管理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