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局,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局
  • 隸屬: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本系統安全、保密、政法綜治、信訪維穩、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軍民融合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普法宣傳、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相關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人才工作辦公室)
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年度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工作。
(三)宣傳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網路意識安全和局機關入口網站等線.上媒體宣傳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全州衛生健康行業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承擔州衛生健康局各項目標任務的督查督辦和考核工作。負責省州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州主要領導重要批示指示和黨委會研究部署事項貫徹落實的督查考核;負責衛生健康行業黨建工作政策制定、落實、質量評估和黨務宣傳工作。負責行風建設、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統戰、工會、青年工作委員和黨建扶貧工作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四)規劃信息科
承擔健康黔南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項目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項目規劃及實施調度等工作。
(五)財務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行業財務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和管理下級部門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行業專項資金管理、督導等工作。
(六)體制改革科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相關政策制定、執行和考核運用工作;負責城市公立醫院管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期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負責“三醫聯動”改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工作。
(七)公共衛生科
負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實施工作。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擬訂全州防治愛滋病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州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衛生健康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地方性法規、標準和規章。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重大公共衛生應急事件處置和流行病學調查及疫情控制工作;負責健康扶貧工作;承擔州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醫政醫管科(行政審批科)
執行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血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承擔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衛生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承擔重要會議和大型重要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承擔小康監測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部門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和資格認定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東西部協作和支邊等對口幫扶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九)人口健康促進科
擬訂全州老齡工作發展的政策及實施辦法;督促、檢查州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聯繫、協調各成員單位老齡工作,調查研究全州老齡工作開展情況,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政策措施和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養結合等大健康相關工作。
(十)中醫藥(民族醫藥)科
負責組織擬訂全州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專業技術人才發展規劃等政策措施;擬訂中醫醫療、民族醫療、預防、康復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產用藥等相關監督管理;參與基本藥物制度建設,提出中醫藥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指導全州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中西醫結合、中醫院和中醫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畢業後教育、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牽頭組織民族民間醫藥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組織協調中醫藥和民族醫藥基礎研究及臨床套用研究、技術開發及科研成果推廣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現任領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局局長:楊秀和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徐斌、陸良燕、王斌、陳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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