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龍脊辣椒,成熟鮮椒短牛角形,椒長5.5-9.5厘米,果肩橫徑1.2-2.0厘米,單果重5.0-8.6克,肉厚0.11-0.16厘米,心室2-3個,籽多,果皮鮮紅光亮,果實堅韌,肉脆偏辣,耐貯運;乾椒長5.0-8.5厘米,單果重1.2-1.7克,果皮深紅色、皺縮,果實緊湊,辣而香,風味獨特,以食乾椒為主。
營養價值
龍脊辣椒主要含量指標有:鮮椒:乾物資≥22.0%、粗纖維≥9.4%、維生素C≥57.1毫克/100克、辣椒素≥400毫克/千克;乾椒:乾物資≥90.7%、粗纖維≥22.6%、維生素C≥13.0毫克/100克、辣椒素≥1.74x10毫克/千克。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龍脊辣椒種植區域內地勢為東北部高、西南部低。土壤從低山到高山依次大體可以分為紅壤、黃紅壤、黃壤、黃棕壤,成土母質以砂頁岩為主,占總面積93.7%。土層,屬厚土層占61%;中土層占29.4%;薄土層占9.6%。土壤有機質含量為3.76-20.86%。pH值4.5—7.1之間。土壤質地90%以上為壤土。土壤環境適合龍脊辣椒的生長。土壤環境質量符合國家農業《NY/T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標準。
水文情況
龍脊辣椒保護範圍內水系發達,溪河遍布,大小溪流達480餘條,幹流桑江自東向西,其本流分南流水系和北流水系,呈樹枝狀分布,集雨面積3867.65平方公里,年徑流量262.61億立方米。龍脊辣椒保護範圍遠離大城市,保護範圍內森林密布,森林覆蓋率達到76.1%。無論天然降水還是河水溪流,都無污染,水質清澈,根據環境監測部門監測,龍脊辣椒保護範圍內地表水達到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水質標淮,水質感觀良好,無色、無臭、無味、透明,pH值4.5-7.1之間,砷≤0.05,鎘≤0.005,鉛≤0.05,水質符合國家農業《NY/T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的規定。
氣候情況
龍脊辣椒保護範圍地處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區,雨量充沛,氣候宜人。年平均氣溫18.1℃,極端最高氣溫39.5℃,極端最低氣溫-4.8℃,≥10℃活動積溫歷年平均5658.7℃,平均無霜期314天。歷年平均降雨量1544毫米,夏季5-9月降雨多,占69%。空氣年平均相對濕度80%。日照時數歷年平均1247小時。龍脊辣椒保護範圍因垂直高差大,所以氣候垂直變化也大,小氣候條件豐富多樣,晝夜溫差大,因而產生了龍脊辣椒獨特的優質品質。
歷史淵源
龍脊辣椒品種產生於著名的龍勝龍脊梯田景區一帶。龍脊村寨及梯田的開創歷史是在宋朝末年,已近700年歷史,歷史以來龍脊該地農民戶戶種植該地品種辣椒。
民國二十二年(1912年)統計,賣出縣境以龍脊辣椒為主的辣椒乾有25萬餘斤。
建國前,農民食鹽來源,主要靠辣椒兌換。該地的山歌唱到:龍脊山上龍脊辣,昨日珍品也有她;妹我只在屋邊種,又辣又香哥來夸。
生產情況
2013年,龍勝各族自治縣地理標誌保護區域辣椒生長面積4000公頃,產量達30000噸。
產品榮譽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龍脊辣椒”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龍脊辣椒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龍勝各族自治縣和平鄉、龍勝鎮、泗水鄉、江底鄉、馬堤鄉、偉江鄉、平等鄉、樂江鄉、瓢里鎮、三門鎮等10個鄉、鎮及所屬119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9°43′05″-110°21′24″,北緯25°29′21″-26°12′14″。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龍脊辣椒種植基地應選擇海拔500米以上,生態環境良好,外界隔離條件好,排灌方便,土壤有機質含量較高,無污染,歷年病蟲害發生少,土壤質地較疏鬆,比較集中連片,易於規模化管理的地塊種植。育秧地應選擇土壤疏鬆、肥沃,背風向陽的地塊。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使用龍脊一帶產的龍脊辣椒種做種。龍脊辣椒留種地附近不宜種植其它的辣椒品種,選留種時應注意選擇具龍脊辣椒代表性特徵的種椒作為播種用種。用種應是上年選留的新鮮種子,不宜採用超過兩年以上的陳種做種。
(3)生產過程管理及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龍脊辣椒生產過程必須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標準《無公害蔬菜生產技術規範》(DB45/13-1999)、龍勝縣《無公害食品龍脊辣椒生產技術規程》操作。施肥:提倡“測土配方施肥”,以有機肥為主,適量施用磷鉀肥、儘量少施氮肥;人、畜糞作追肥都須經過無害處理,並符合NY/T496-2010《肥料合理使用準則通則》規定,不使用一切垃圾肥及其它污泥、污水肥。在防治病蟲草害時,採取農業防治為主,嚴格執行GB4285-89《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和GB/T8321.1-8《農藥合理使用準則(一)-(八)》合理用藥,嚴禁使用蔬菜上禁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嚴格控制農藥的安全間隔期。灌溉和配藥用水用潔淨的井水、天然溝水,河水,不使用生活污水,工礦污水。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的規定:作為乾椒銷售的龍脊辣椒,在椒果轉紅時收穫。收穫後在潔淨通風的環境下晾曬,避免堆漚而導致品質下降,露天曬坪晾曬晚上要收回或用薄膜覆蓋以免露水打濕而影響品質。待辣椒乾至果皮呈深紅色、皺縮,果實緊湊,手感乾爽(身乾籽可散)時,按《龍脊辣椒乾質量標準》分級包裝。
(5)生產記錄要求:龍脊辣椒生產的全過程,要建立生產記錄,對生產情況、病蟲發生情況、技術措施、農藥肥料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記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1)安全要求:龍脊辣椒產地環境嚴格執行《NY5010-2002無公害食品蔬菜產地環境條件》的規定;產品執行《NY5005-2008無公害食品茄果類蔬菜》標準。
(2)包裝:用潔淨的編織袋、麻袋或符合食品包裝要求的其他材料包裝。所有包裝材料均應清潔、衛生、乾燥、無毒、無異味,無毒害物質污染,無油污,無霉變,無煤灰、石灰、鐵鏽、泥土、水漬等污染。所有包裝應牢固、無泄露。
(3)貯存:成品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濕防潮工作,成品倉庫必須清潔、乾燥、通風、無鼠蟲害。成品不得和有毒有害、腐敗變質、有不良氣味的物品同倉庫存放。
(4)運輸:運輸工具要求清潔衛生。不得與有害有毒物品同車混裝混運。凡裝過化肥、農藥等有害化學物品的車箱自艙位必須經充分清掃、沖洗乾淨後方可裝運,運輸過程中嚴禁雨淋。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用龍脊辣椒品種在本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內生產;
②已取得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龍脊辣椒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龍脊辣椒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使用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
④地理標誌龍脊辣椒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龍脊辣椒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龍脊辣椒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