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衢州市委辦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龍游縣深化完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檔案精神,龍游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已批准設立龍游縣風景旅遊管理局。龍游縣風景旅遊管理局是主管全縣風景旅遊行政管理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游縣風景旅遊管理局
- 地址:龍游縣
- 主管:全縣風景旅遊行政管理的政府部門
-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簡介
主要職責
(二)研究、指導全縣旅遊事業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制定和實施人才培養規劃,組織開展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
(三)規劃全縣旅遊設施建設布局,參與或組織實施重點旅遊設施建設,促進旅遊產業的形成與發展。統籌管理本系統事業經費,監督、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計畫管理。
(四)指導旅遊行業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活動。
(五)負責全縣旅遊事業的巨觀管理,制定行業管理規範;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協調旅遊資源的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評定及管理工作,參與縣內國家級和省級旅遊度假區以及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巨觀指導,負責全縣旅遊業的設計和信息、諮詢工作;積極培育旅遊市場,負責審核國內旅行社和星級賓館飯店的評定工作。
(六)根據《浙江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規定,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風景資源的保護、調查評估、規劃、開發和利用;加強對風景建設項目的指導、管理、督查;負責各類旅遊項目的審批、報批和審核工作;指導和維護全縣風景名勝區工作秩序,依法對經營活動進行管理;負責對風景名勝區營運的旅遊車、船等交通工具的審核。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