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龍游縣機構改革方案》,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領導。
現任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局長:嚴明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 外文名:Longyou County Bureau of culture, radio, television, tourism and sports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嚴明華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意識形態管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政策措施。
(三)統籌規劃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相關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全縣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
(五)負責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縣重點及基層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業數位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事業人才隊伍建設。
(七)組織實施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相關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
(九)監督管理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市場秩序,推動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十)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一)負責全縣文物的保護利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縣文物安全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考古工作。負責博物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搶救工作,推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傳承、保存、弘揚、普及和振興。推進全縣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十三)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全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落實廣播電視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機構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十四)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協調全縣性、跨區域文化、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重大案件,查處違法問題,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監督管理。承擔旅遊專業安委辦日常工作及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綜合協調和管理全縣鄉村休閒旅遊。擬訂並實施鄉村休閒旅遊扶持政策。負責鄉村休閒旅遊項目(民宿、農家樂)的指導、申報和實施等。做好對鄉鎮(街道)、部門涉及鄉村休閒旅遊工作日常督促及考核工作。協同做好鄉村休閒旅遊宣傳行銷工作。
(十六)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指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檢查。負責縣級體育社會組織的業務監督,指導體育社會組織改革。管理健身氣功。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並組織落實全縣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推動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指導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化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陣地建設。加快推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事業及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拓展廣播電視主流聲音傳播途徑,提高主流媒體輿論引導力,加快推進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數位化建設和智慧文旅建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後勤。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牽頭重大課題調查和研究。牽頭重大綜合性活動、會議、綜合性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與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系統業務。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人事及人才規劃政策。
負責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組織職稱評審和崗位資格考試認證,承擔藝術、旅遊考級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繼續教育和藝術、旅遊崗位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牽頭縣級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系統體制機制改革。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市場管理科(掛法規與審批服務科牌子)。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政策。對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導遊的監督管理,指導星級飯店、旅行社等級評定工作。推進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業精神文明、信用體系建設。
監督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服務、設施、產品業態的行業標準,推動服務品質提升。指導假日旅遊。負責國內游和出境游業務管理。牽頭開展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業社團組織監管工作。牽頭開展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承擔應急處置。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牽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
(三)藝術科(掛非物質文化遺產科牌子)。擬訂全縣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藝術展演、展覽、大型文化旅遊活動和節會活動。指導全縣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傳承發展、保護、保存、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全縣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四)公共服務科。擬訂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公共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指導、協調、推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公共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導實施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重點惠民項目。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公共文化服務活動。指導基層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設施建設。
(五)文物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物保護規劃和政策,指導、監督全縣文物的管理、保護、考古發掘、修繕、搶救、研究、展覽交流等工作。開展文物保護工程的申報和施工管理,開展文物保護單位等級申報工作。監督文物安全管理。加強對文保所和博物館的工作指導。
(六)廣播電視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及產業規劃政策。指導、協調廣播電視機構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負責廣播電視、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視頻點播業務、廣告播出活動、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收播監管,監督廣播電視製作經營活動。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
(七)規劃建設科。指導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承擔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指導協調項目立項、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負責重大設施、項目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縣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專項規劃。指導、開展旅遊區(點)質量等級管理、等級推薦與評定。
(八)產業發展科。擬訂全縣文化和廣電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培育和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產業融合、新型業態發展。負責企業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項目推介,指導文化和旅遊體育產品開發體系建設及旅遊商品創新推廣。牽頭開展對外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交流活動。指導開展全縣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旅遊交流活動、旅遊促銷活動和產品宣傳推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工作指導打造旅遊品牌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業信息數位化、智慧化建設。負責全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行業統計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信息發布等工作。
(九)鄉村休閒旅遊科。綜合協調和管理全縣鄉村休閒旅遊和生態旅遊發展。統籌休閒農業、文化產業與鄉村旅遊業的融合發展。協助編制鄉村休閒旅遊、生態旅遊專項規劃。指導鄉村休閒旅遊發展體制機制、標準體系和服務體系等改革工作。負責擬定並實施鄉村休閒旅遊資金扶持管理辦法。負責鄉村休閒旅遊項目立項、審核、決策諮詢、實施指導、項目申報,民宿(農家樂)審批、星級評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部門涉及鄉村休閒旅遊工作的日常督促、考核。
(十)體育事業科。組織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群體項目比賽的訓練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縣級群體競賽和活動。管理健身氣功。監督管理全縣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單項體育協會的改革和發展。
指導全縣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工作。規劃全縣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項目的設定、布局,負責全縣優秀運動隊和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組織競技體育項目比賽的訓練備戰和參賽。負責教練員崗位培訓。承擔全縣體育競賽管理,組織協調縣級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單項體育競賽,負責申辦和組織實施重大體育競賽。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具體工作,監督賽風賽紀。負責全縣運動員保障工作。負責全縣裁判員隊伍、運動員等級的管理工作。推動體育產業發展,指導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行政編制
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11名。
現任領導
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局長:嚴明華
其他事項
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龍游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龍游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