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林業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訂相應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的本區林業規範性檔案,完善林業政策和管理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泉驛區林業局
  • 辦公地址:龍泉驛區濱河路50號林業局
  • 負 責 人:袁明
  • 性能:貫徹黨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
工作職能,地理位置,

工作職能

二、擬定全區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森林資源消長和合理利用規劃的實施;管理、監督林業建設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
三、組織開展全區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等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基地、造林綠化、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工程的規劃、建設;指導全區國有林場、苗圃、鄉(鎮)林業片站、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以及除水果類苗木外,其它種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協調利用外援、外資實施林業項目;指導、監督森林採伐、火燒跡地更新。
四、主管全區森林資源;負責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按規定許可權編制下達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報批,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負責陸生野生動物經營、運輸、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獵捕、獵殺的審核報批、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以及農村名木古樹保護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區森林防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和林業執法體系建設,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七、指導生態公益林、風景林和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不含水果類>、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
八、研究提出全區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森林資產;實施林業系統財會、審計工作。
九、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全區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林業宣傳、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負責指導全區國土綠化、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的階段性目標的考核驗收等工作。
十一、承擔區綠化委員會和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濱河路52號
成都市龍泉驛區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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