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文化館

龍泉市文化館,是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事業單位,是政府為向廣大人民民眾進行宣傳教育、組織輔導民眾開展文化活動而設立的綜合性民眾文化事業機構,是當地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泉市文化館
  • 單位性質:公益性事業單位
  • 地址:龍泉市賢良路人民公園內
龍泉市位於浙江省西南部浙閩贛邊境,自古人文昌盛,舊為“浙水東文獻之邦”,史稱 “衣冠文物甲於諸邑”,被譽為“處州十縣好龍泉”,是著名的中國青瓷之都、中國寶劍之邦、中華靈芝第一鄉和世界香菇栽培發源地。全市面積3059平方公里,人口29萬,轄8鎮(八都鎮、上垟鎮、小梅鎮、查田鎮、屏南鎮、安仁鎮、錦溪鎮、住龍鎮)、7鄉(蘭巨鄉、寶溪鄉、龍南鄉、道太鄉、岩樟鄉、城北鄉、竹垟畲族鄉)、4個街道(龍淵街道、西街街道、劍池街道、塔石街道)、444個行政村、12個社區。
龍泉市文化館,是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事業單位,是政府為向廣大人民民眾進行宣傳教育、組織輔導民眾開展文化活動而設立的綜合性民眾文化事業機構,是當地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中心。其前身,可以追溯到上世紀40年代的“民眾教育館”。新中國成立以後,改“民眾教育館”為“人民文化館”。後借鑑前蘇聯經驗,我國建立起民眾藝術館、文化館體系,縣級設立文化館,地市級以上設立民眾藝術館,“人民文化館”又更名為“龍泉縣文化館”。1990年12月26日,國務院批准龍泉撤縣設市後,更名為“龍泉市文化館”。龍泉市文化館舊館舍位於龍泉市中山西路45號,建於1982年的舊館舍,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第六個五年計畫的報告》精神,在西大寺舊址上新建的文化、圖書、展覽綜合樓,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為適應我市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形勢需要,2008年10月正式動工興建文化館大樓。該大樓由政府投資,融藝術展廳、多功能廳、文化藝術培訓等於一體。2011年8月17日,正式遷入。新大樓坐落在人民公園文化廣場西側,建築面積3079平方米。包含藝術服務中心、社會活動部、造型藝術部、表演藝術部、鄉音民樂俱樂部、夕陽紅藝術中心、書畫沙龍、音舞之家等,內設舞蹈廳、多功能廳、展示廳、報告廳、會議室、藝術檔案室、服裝室、音樂室、美術室及錄音棚等民眾文化活動專業廳室,與人民公園文化廣場遙相呼應,成為龍泉市民文化活動的最中心。本館現有事業編制15個,在職幹部職工14名,離退休人員6名。全館共有副高職稱5名,中級職稱5名。有大專以上學歷10人。2011年11月11日,在文化部開展的全國第三次縣級以上文化館評估定級中,龍泉市文化館被授予國家一級文化館譽稱。
龍泉市文化館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文藝演出、比賽、展覽、遊藝等民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輔導和培訓綜合文化站業務幹部和業餘文藝骨幹;輔導民眾文藝創作,組織開展民眾文藝創作活動;組織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蒐集、整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健全民眾文化藝術檔案;開展對外民眾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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