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州縣文體局,負責動漫、網路遊戲管理(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報批),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指導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工作和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州縣文體局
- 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
- 所屬分類:區縣級行政機關
- 工作範圍:文化、體育
機構職能,成員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和自治區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和體育發展事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改革。
(2)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3)推進文化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負責全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4)擬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和體育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體育產業交流和合作。
(5)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6)指導、管理社會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體育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7)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8)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報批)。
(10)歸口管理對外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體育工作及對港、澳、台的文化體育交流工作,參與指導全縣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11)管理全縣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工作。
(12)制定全縣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縣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13)監管全縣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組織實施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14)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
(15)貫徹落實國家對出版物市場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對全縣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管。
(16)擬訂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全縣“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指導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執法業務。
(17)負責全縣印刷業、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18)組織開展全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
(19)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督促實施,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20)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21)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22)指導和聯繫各系統、各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和殘疾人體育工作;
(23)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管理;
(24)組織和指導體育科研、體育教育、體育宣傳及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裁判員、運動員的註冊管理及三級裁判員、三級運動員、三級社會指導員核准工作;
(25)指導、管理全縣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26)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分工
林 海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協調紅八軍紀念館工作;
張廣平書記:龍州縣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鄉鎮文化廣播電視站及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工作;
方夏寧副局長:文體局辦公室工作、圖書館、新華書店、文體系統工、青、婦工作、鄉鎮文化廣播電視站及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工作;
農浩然副局長兼紀檢組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文化館、藝術團(傳承中心)、安全生產、綜治及平安建設、鄉鎮文化廣播電視站及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體育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政務,處理日常工作;協助局長擬訂本局各項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起草本局重要公文;承擔文秘、檔案、調研、接待、保衛、信訪、計畫生育、保密、財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和後勤管理工作;承辦民眾體育組織負責人的資格審查和領導人員的推薦事項;組織和指導文化體育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和民眾體育工作,指導文化館、文化站的業務建設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協助指導專業藝術團體的改革和發展,指導專業藝術團體進行創作和演出活動,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調查、挖掘、研究民間、民族文化藝術,指導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圖書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文物管理及開發等工作。協助局領導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為奧運爭光計畫》。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體育市場管理股
協助局領導管理全縣的文化體育市場,管好演出、電影、音像、書刊、文物、字畫、文化娛樂、文藝培訓、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稽查和依法執法工作,使文化體育市場管理向法制化軌道發展。兼管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審核、審批和簽發文化市場和新聞出版市場經營業主的經營許可證。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