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州縣住建局

承擔保障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州縣住建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龍州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其他職責,

主要職責

(二)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職責。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制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審查;配合指導城鎮土地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依法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項行政審批。負責本級機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以及登記確認等公共服務行政事項;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三)承擔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危房鑑定、白蟻防治、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和指導實施。組織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監督執行,負責對承接工程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造價諮詢企業等單位的監督管理。會同地震等主管部門對建築與市政工程的抗震設防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並組織發布建設工程造價信息。
(五)指導全縣城鄉建設、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勘察和工程測量工作。指導和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協助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等級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園林、綠化及生物多樣性工作。
(六)承擔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職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全縣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重點鎮、試點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防震設防工作。
(七)承擔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監管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承擔推進全縣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九)承擔牆體材料革新的職責。執行發展套用研究新型牆體材料規劃、政策、規章制度;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執行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政策。
(十)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後的組織協調、服務、監督、管理、指導等工作,參與全縣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查等工作。承擔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建安勞保費收繳、調撥、使用。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

其他職責

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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