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縣知識產權局;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教育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騁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學歷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及各類考試工作,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繼續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證書考試、高中畢業會考工作。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大、中專畢業生的安排就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川縣知識產權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龍川縣政府
- 地址:龍川縣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川縣知識產權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科學技術工作、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教育和科技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加強全縣基礎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與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農村成人教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科技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對科技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二)加強全縣基礎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與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農村成人教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科技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對科技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會務、文電、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管理、安全保衛、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辦法;組織對科技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擬訂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建議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科學技術普及科
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推進科普能力建設;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對外宣傳報導工作,管理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信息網路;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和科技進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發展計畫科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市本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科技計畫項目進行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對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重要調整提出建議,參與全市重大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預評估和論證工作。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科技經費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和科研條件平台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技統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財務工作。
(四)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科
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和社會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申報並實施各級各類農業科技計畫和社會事業科技計畫;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村科技培訓、科技幫扶、科技興縣(區)和統籌城鄉科技發展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五)高新技術與合作交流科
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園區、基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工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計畫,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搭建產學研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創新體系建設。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廣元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指導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發布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申報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辦法;編制並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轉化和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技術轉化實施工作;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和技術進出口中的專利工作;依法處理各種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指導專利代理機構業務工作,參與以智慧財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教育培訓。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