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景區管委會

龍川景區管委會主要職責是負責龍川景區的旅遊管理、治安管理、環境保護、文物保護、社會穩定及景區的相關規劃、建設工作;協調解決龍川社區建設和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川景區管委會
  • 職責: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 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 管理:龍川景區
主要職責,單位職能,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安徽省旅遊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龍川景區的旅遊管理、治安管理、環境保護、文物保護、社會穩定及景區的相關規劃、建設工作;協調解決龍川社區建設和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單位職能

(一)履行縣人民政府授權下的相關職能。
(二)負責景區的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文明創建工作。
(三)負責景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防止各種性質的破壞和污染。前置審批建設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縣環保局見章蓋章。
(四)負責景區內林地和林政管理工作。做好封山育林、植樹綠化、病蟲害防治、古樹名木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負責景區內林木採伐的監督管理,審批林木採伐許可證。
(五)負責組織景區建設項目的編制和報批工作,監督景區項目的實施。統一協調社區發展規劃與景區規劃。
(六)前置審批景區內的建設工程,包括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縣建設部門見章蓋章。嚴格執行龍川景區總體規劃,嚴格控制景區內的建設規模。督促景區經營者按規劃要求組織實施後續工程建設。
(七)負責景區內土地徵用、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縣政府授權,對龍川景區範圍內的土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出讓、統一管理,保證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前置審批建設用地、發放國有土地使用書,縣國土局見章蓋章。
(八)負責龍川旅遊規劃區範圍內旅遊資源的整合和整體形象宣傳、促銷等工作。
(九)在縣旅遊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景區內旅遊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行使縣政府授予的行政執法權,做好景區內規劃、城管、林業、國土資源、水務、建設、環保、衛生防疫、宗教事務管理和文物保護工作。
(十一)指導社區推進文化、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的發展,建立社區服務網路,加快完善社區服務功能。
(十二)承辦國家、省、市業務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直接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工作,接受其直接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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