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永定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龍巖市永定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龍巖市永定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是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部門,正科級。對外加掛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永定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永定工業園區光電信息產業園7號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全區實施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的戰略、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學技術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工作的政策。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區產業發展、結構調整升級的政策措施;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牽頭負責擬訂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和對外(含港澳台)產業交流與合作;擬訂產業龍頭促進計畫、產業集群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管道安全管理;依法負責全區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承擔全區電力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擔節能等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負責農藥生產及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現代物流、工業設計、信息技術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推進科技服務、售後服務、服務外包等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區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組織開展縣際的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縣際、區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承擔區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廈門永定山海協作和對口幫扶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國防動員支前、交通戰備、軍民融合等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我區國防動員支前、交通戰備、軍民融合領域重大事項,根據中央和省、市、區委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在區委軍民融合發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督促落實我區有關部門國防動員支前、交通戰備、軍民融合工作等。
(十)編制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區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實施套用研究、開發研究、基礎研究、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
(十一)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全區重大科技項目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對重大科技項目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研基地、重點產業創新平台與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十二)擬訂全區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擬訂全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牽頭組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調整,促進科研機構最佳化布局。
(十三)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學技術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區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四) 擬訂全區科普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區科普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擬訂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科技統計等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
(十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落實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政策。
(十六)參與企管站人員、科技人員管理(包含科技副鄉(鎮)長)、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和科技拔尖人才選拔工作,參與產學研、農科教結合工作。
(十七)管理區煤炭管理局。
(十八)管理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十九)管理區節能監察(監測)中心。
(二十)管理區科技情報研究所。
(二十一)管理區軍民融合項目服務中心。
(二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與區發展和改革局依照有關規定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
2.關於能源管理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行業規劃與行業政策,審核、轉報、安排能源重大項目,協調能源重大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組織擬訂能源行業規劃,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規範能源市場運行秩序,監測分析能源生產、使用情況,提出近期能源綜合調控目標,負責電力等能源的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與協調。區發展和改革局統籌負責天然氣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供需銜接、調度及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
3.關於藥品的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藥品工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區商務局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4.關於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職責分工。區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其中,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行政執法的工作由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為主承擔;有關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為主承擔;有關污染減排方面的工作由區生態環境局為主承擔,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配合做好指導、督促工業企業污染減排工作。
5.關於水電建設和行業管理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承擔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職能,區水利局承擔總裝機5萬千瓦及以下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職能。涉及水電站運行管理,按照省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水電資源開發管理的意見》(閩政〔2013〕31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水電站運行管理的通知》(龍政辦〔2011〕179號)檔案執行。
6.關於礦井關閉監管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區總體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生產開發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定方案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
區發展和改革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要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區自然資源局。區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我區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7.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等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及依法對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遊戲產品的內容審核。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要加強溝通和協作,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需要通過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上報省市文化和旅遊廳的檔案,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要予以支持配合;省市文化和旅遊廳下發的有關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檔案和部署的有關工作,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要及時轉給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配合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做好有關檔案的上報工作,做好具體工作的貫徹落實,並把落實情況告知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8.關於信息化規劃的職責分工。區數字辦負責統籌協調全區信息化工作。區數字辦牽頭,會同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等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和規劃,推進重點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按分工具體落實有關工作。
9.協調各種交通運輸形式、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等職責,由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
10.關於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地方有證煤礦的違法生產、一證多井、落後生產能力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礦井的認定工作;對地方煤礦企業安全和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進行日常監督,依法查處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牽頭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地方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協助區公安分局做好煤礦企業民爆物品用量計畫、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煤炭準運證用量的計畫、統計工作。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認定無證非法開採、關閉後擅自恢復生產、超層越界、布局不合理、資源枯竭、資源重疊礦井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煤礦採礦秩序的監管、對非法煤礦的非法開採組織鑑定,依法查處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非法煤礦,查處煤礦超層越界等非法違法開採行為。區應急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和指導、協調、督促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區公安分局負責對煤礦企業民爆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的監管;對停產整頓的礦井根據需要實行限量供應民爆物品;負責維護礦井關閉現場秩序,收繳關閉礦井民爆物品,註銷民爆器材準用證。區人社局負責依法查處煤礦企業非法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權益,嚴禁強令勞動者逾時限作業,嚴禁婦女及未成年工從事井下作業。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煤礦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經營或證照過期的煤礦企業。區供電公司負責加強對煤礦企業供電管理,嚴禁向非法煤礦供應電力;負責切斷關閉礦井供電電源,拆除供電設施,協助查處向非法煤礦供電行為。
11.關於工礦(不含煤礦)及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應急局負責工礦及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按照區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一崗雙責”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督查、信訪、安全保衛、綜治維穩、掃黑除惡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國有資產、政府採購、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等相關工作;負責做好老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科級幹部的推薦、考核、任用、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及人才信息等工作;負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出境、出國政審工作;負責扶貧掛鈎幫困工作;指導各類型企業人才培訓、交流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擬訂我區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參與開展內聯項目的招商引資活動,對內聯引資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內聯項目的履約情況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協調縣際、區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負責國內友好城市往來工作;承擔區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廈門永定山海協作和對口幫扶工作。
(二)產業與信息化股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產業發展導向和重點發展的行業規劃;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實施情況,協調解決產業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區委、區府“依法治區”的工作方針,研究制訂依法管理經濟、規範生產經營秩序的地方性政策措施;組織貫徹實施以經濟科技法規為主的國家法律法規;指導有關行業、企業的規章制度的起草修訂;負責普法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局內法律顧問(事務)工作;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參與勞動仲裁和信訪法律工作;及時收集發布國家產業政策、先進技術、優秀經營管理方法及經驗等方面的信息為本區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供決策。負責全區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區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督促實施工業行業發展戰略,指導、協調全區行業調整工作,促進行業布局合理;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執行國家有關工業行業政策法規;履行管理職能,組織實施工業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範,實現行業管理方式、方法、內容的創新;協調各行業管理辦公室的工作;牽頭協調基礎新材料產業發展的指導和推動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套用、產業化,按規定承擔相關資質管理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工作;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外包;指導軟體人才培養工作。
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與全省工信系統政務信息網接入,推進全省經信系統政務信息網的建設;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三網融合;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有關資質的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電子商務支撐技術發展。
(三)經濟運行股
監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掌握工業統計信息,分析經濟運行情況和趨勢;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的調控方案;負責協調安排生產調度資金,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總量平衡,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推動企業加強行銷工作,促進產銷銜接;提出全區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生產原材料的資源配置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企業、重要工業生產要素的調度與協調工作,協助做好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的監督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制定產品質量標準,推動工業企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各種交通運輸形式與外貿貨運的協調;檢查指導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企業參加會展工作;負責永定區中心城市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工作;負責做好區工業生產調度室日常工作。
(四)企業與生產服務業股
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和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指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指導、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相關政策措施。承擔對鄉鎮企管站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惠企政策跟蹤落實及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五)能源與環境資源股
負責全區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業管理;負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電力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申報與審查;承擔全區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監督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執法監督檢查;推動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全區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協調工業污染治理;指導協調節能監測(監察)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永定區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股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依法監督檢查由本局牽頭負責的安全專項整治(除電力安全外)及其他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科技計畫股
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牽頭組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牽頭擬訂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全區科技重大項目組織實施的綜合平衡;負責組織全區年度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和協調管理工作;提出全區加強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宣傳和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激勵政策,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推動區域科技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培養和樹立創新型企業典型;指導全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全區科技創新平台建設規劃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區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申報和指導市級以上工業設計、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材料的審核與推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做好科技金融項目的服務申報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傳統工藝美術行業工作。
(八)科技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科技興區和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示範鄉(鎮)、村建設;指導重大農業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廣;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市場管理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的評價、登記、保密、推廣和科技中介組織管理;組織申報國家、省級科技獎勵的有關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國家或省、市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廣計畫項目、對外科技合作項目,並協調做好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對外科技合作交流的規劃和政策,促進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參與制訂全區科技人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負責協調企業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研究對接龍巖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可持續發展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具體工作,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工作。
(九)軍民融合股(加掛區支前辦、區交戰辦牌子)
組織研究擬訂、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及相關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並實施全區國防科技工業、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支前相關規劃、計畫。牽頭招商引資、軍民融合項目對接、落地及後續監督管理。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點項目和重要事項,促進相關規劃有機銜接,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各領域相關重大問題處理意見。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實施軍民兩用技術的雙向轉移和產業化;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安全保密、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等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區支前辦、交戰辦、區科動辦的具體工作。承擔區軍民融合辦具體工作。
(十)行政審批股
負責局機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即已劃入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有關審批、服務事項)及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工作;負責全區工程與經濟系列職稱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等工作。
(十一)黨委辦
組織研究制定區經貿系統黨委辦公室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黨委領導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督察及信息反饋工作;指導各支部黨建及工會、婦聯、共青團工作;負責黨員隊伍的管理及積極分子的培養;負責黨員後備幹部的考察、培養及選拔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穩定、綜合治理及接待民眾來信、來訪的有關工作;負責黨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老幹部思想及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局長:賴周航
2020年3月20日,被龍巖市人民政府評為“龍巖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成績突出集體”,並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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