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廣播電視局

龍巖市廣播電視局地 點位於龍巖市,電視台台長是楊 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廣播電視局
  • 地 點:龍巖市
  • 電視台台長:楊  傑  
  • 釋 義:政府部門
領導成員,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領導成員

楊 傑 黨組副書記兼市電視台台長
黃慶添 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
江濟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

市廣播電視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督辦局機關及局下屬單位有關行政工作;承擔文秘、信訪、信息、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及會務的組織和管理;承辦重要檔案起草,組織對重大問題的調研;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普法和智慧財產權的管理;管理廣播電視對外活動;承辦局機關、局屬單位人員出訪及境外有關人員來訪審核報批手續及相關事項;承擔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研究制定人才發展規劃、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局屬單位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負責人事爭議仲裁;承辦幹部任免、員工調配及離退休手續;負責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技術工作等級考核及執業資格管理;編制廣播電視幹部教育規劃,負責各類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承辦工作人員因公、因私出境(國)等各類政審;制訂廣播電視財務工作制度、標準和實施細則,編制事業經營、專項經費、專用基金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協調局屬各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項目專款使用,承辦廣播電視系統統計工作。
(二)  總編室
為局編委會辦事機構。實施對廣播電視宣傳、文藝管理工作;組織制訂廣播電視宣傳規劃、方案;指導檢查龍巖人民廣播電台、龍巖電視台、閩西電視製作中心和各縣(市)廣播電視宣傳;對重大宣傳任務進行協調、檢查;負責重要新聞、重點專題、重大題材廣播劇、電視劇審查;制定電視劇、廣播劇創作題材規劃和製作計畫;負責廣播電視各類節目評獎和廣播電視報刊的管理;負責廣播電視對外宣傳合作交流;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通聯和采編播業務的指導以及采編播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  社會及事業管理科(加掛社會管理科牌子)
組織制訂廣播電視科學技術和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本系統科技成果的立項、管理、申報及推廣套用;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事業建設;負責事業建設項目管理和指導工作;擬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布局和發展規劃;承辦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節目製作機構的建立、撤銷和監督檢查;按照廣播電視專用網、覆蓋網的規劃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審核廣播電視頻率、頻道,並上報有關部門批准;參與重要工程的技術監督、驗收和廣播電視入網設備器材的檢測、鑑定;貫徹廣播電視有關技術標準,指導計量檢測、播出質量監測等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科技管理與對外交流。審核、報批、管理鄉鎮廣播電視站的設立、合併、撤銷;承辦電視劇製作許可證及發行許可證的發放和吊銷;實施對廣播電視各類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接收使用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監督管理;負責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使用、進口工作及對各級廣播電視稽查隊伍的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系統及通過閉路電視系統播出的音像製品審查、鑑定、引進、播映的管理;負責全市電視市場的監督、管理及執法檢查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工作方針和政策,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創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廣播電視管理體制改革;審定並下達各類廣播劇、電視劇生產計畫。
(二)直接領導市局屬單位,研究制定一個時期或一個階段我市廣播電視宣傳規劃、方案和措施;負責指導和協調重大宣傳任務;統一組織和管理節目傳輸覆蓋。
(三)依法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各類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接收使用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廣播電視系統及其通過閉路電視系統播出的音像製品的管理;負責全市電視市場的監督、管理和稽查。
(四)審核、報批各縣(市、區)廣播電視台、衛星地面接收站的建立和撤銷;審核、報批、管理鄉鎮廣播電視站的設立、合併和撤銷;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廣播電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五)制訂全市廣播電視科技開發套用、事業發展的目標與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縣(市)、鄉廣播電視事業建設事項;督促、檢查全市各台(站)做好安全優質播出工作;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傳送網的規劃、分級建設和開發,加快中央、省、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全市覆蓋;審核、報批廣播電視頻率、頻道。
(六)承擔廣播電視維護管理,歸口管理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共用天線及其他廣電設施,依法保護廣播電視設備設施。
(七)加強全市廣播電視隊伍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及專業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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