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經濟促進局

龍崗區經濟促進局

龍崗區經濟促進局是可以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商貿物流業、信息化、新興產業、農業及海洋與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劃的機構。

直屬機構,內設機構,機構職能,

直屬機構

  • 龍崗區加工貿易管理辦公室
  • 區投資推廣中心
  • 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 區農業科技推廣中心
  • 區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 區海洋生物產業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規劃發展科
  • 園區發展科
  • 企業管理科
  • 電力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 審批服務科
  • 外經貿管理科
  • 服務業發展科
  • 政策法規科
  •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 農業科
  • 畜牧水產科
  • 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 貿促辦
  • 建設協調科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商貿物流業、信息化、新興產業、農業及海洋與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結合本區實際,研究擬訂具體政策、措施、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組織舉辦招商引資活動,加強與國內外商會、社會組織、企業、投資機構的廣泛聯繫,開展互訪及交流活動,推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擬訂具體政策和措施。
(五)按許可權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六)指導和管理外貿進出口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加工貿易業務;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對WTO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組織企業參加展覽展銷及經濟協作活動,指導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和開展國際化經營。
(九)指導街道工業、商貿、物流、新興產業、信息化、農業、海洋管理部門的業務工作。
(十)指導及協調工業園區、物流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帶各片區、農業高新技術園區、海洋生物園等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 一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拄,負責市場商業網點規劃和布局,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依法對再生資源行業進行管理。
(十二)按規定負責工業、商業、物流業、新興產業、農業、海洋與漁業、能源領域內的各項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和監督使用工作。
( 十 三 ) 負責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負責工業、商業及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十四)開展同各國各地區工商經貿界的聯絡工作,幫助區內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國內市場,調解涉外經貿爭議糾紛。
(十五)負責我區口岸的開放、關閉的初步審查、報批及口岸管理工作,會同上級口岸管理部門,做好口岸各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並按規定行使仲裁職能。
(十六)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推進電子商務發展和建設;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指導協調無線電通信業務工作。
(十七)負責農業用地的綜合利用、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建設、開發、扶持資金安排、管理及使用監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
(十八)依法負責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飼料工業管理,協助有關部門規範農業投入品的經營行為。
(十九)負責畜牧生產、獸藥、飼料加工業管理;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的組織協調;承擔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檢疫和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依法對生豬定點屠 宰企業實施行業管理。
(二十一)負責農業和海洋生物科技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推廣和培訓工作。
(二十二)依法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和流通環節的抽樣檢測工作;依法發布農產業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信息;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宣傳工作。
(二十三)貫徹實施海洋與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海洋資源環境,負責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管理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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