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委辦發201011號檔案有關規定,設立朝陽市龍城區農村經濟局,掛朝陽市龍城區水利局、朝陽市龍城區林果局、朝陽市龍城區畜牧獸醫局牌子。機構規格為正科級。行政編制9名,其中:農村經濟局(畜牧獸醫局)5 名,水利局2名,林果局2名。暫控編制7名,其中:農村經濟局(畜牧獸醫局)3名,水利局2名,林果局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城區農村經濟局
- 機構規格:正科級
- 行政編制:9名
- 指導檔案:朝委辦發[2010]11號檔案
背景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責,人員編制,
背景簡介
根據《中共朝陽市委、朝陽市人民政府關於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朝委發[2009]12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朝陽市龍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朝委辦發[2010]11號檔案有關規定,設立朝陽市龍城區農村經濟局(以下簡稱龍城區農村經濟局),掛朝陽市龍城區水利局、朝陽市龍城區林果局、朝陽市龍城區畜牧獸醫局牌子。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職責調整
增加的職責
編制《朝陽市龍城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朝陽市龍城區大中型水庫及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水庫移民工作管理,移民資金的使用、監督檢查;後期扶持項目的初設、施工、檢查、初步驗收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龍城區農村經濟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畜牧業法律法規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區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政策、農牧業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全區農牧業標準化生產,發展無公害農牧業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組織申報三品質量認證。
3、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業基本經營制度,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4、指導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牧業生產技術指導與技術推廣,向農民提供生產技術信息和技術服務。
5、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龍城區農村經濟局內設3個股(室):
(一)農業股
負責指導全區農業種植結構和布局調整,發布農情信息,負責農業統計、報表。
(二)法規股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農牧業法律法規及農牧業行政執法工作。
(三)產業化辦公室
負責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負責組織申報三品認證。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行政編制9名,其中:農村經濟局(畜牧獸醫局)5 名,水利局2名,林果局2名。暫控編制7名,其中:農村經濟局(畜牧獸醫局)3名,水利局2名,林果局2名。
龍城區農村經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