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教育局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齊齊哈爾市委辦公室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齊辦文〔2019〕1號),制定本規定。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教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共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區教育局,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卜奎南大街43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全區教育改革發展穩定、黨的建設及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一戰線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二)推進建設科教強區,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區政府有關規章草案並貫徹實施。
(三)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四)承擔全區基礎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提出保障全區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實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擬訂全區基礎教育政策措施,推進教學改革。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區中國小招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德育工作。
(五)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的督導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六)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承擔繼續教育巨觀指導工作。負責全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統計並監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統籌管理全區教育捐資。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國家、省市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九)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及人才工作。組織全區國中、國小及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區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全區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一)落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和考務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全區招生考試工作中對考生違規違紀的處罰和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的行政處罰。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國家漢語語言文字標準工作的實施。
(十三)負責教育領域的安全信訪工作。負責中國小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工作崗位。落實中央、省市區委、區直機關工委,以及局黨組(支部)有關黨建工作精神及相關要求,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本單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及黨風廉政建設等黨建工作。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報送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會務組織、催辦督辦工作、文電機要管理、文字綜合及政務信息工作、檔案保管、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承辦全區教育系統普法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二)財審工作崗位。落實上級部門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中學、國小、幼稚園及直屬單位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全區教育經費保障、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全區教育捐資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三)人事工作崗位。負責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管理工作。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監督管理工作。全區中國小骨幹教師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中國小校長、教師培訓。統籌協調全區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公費師範生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承擔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和推廣國語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國家漢語言文字標準工作。承擔中國小、幼稚園及直屬單位教師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考核、調配工作;具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新進人員招聘工作。
(四)教育工作崗位。負責全區普通中學的巨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全區中學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導教育均衡發展,規範辦學行為;指導普通中學德育、班主任工作及各項專題教育工作;規劃、組織、指導中學教育課程改革,制定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及評估標準,保證國家課程計畫的實施。規範和管理學校、學生參與的各類教學競賽。負責學籍管理;負責市區中學的招生、畢業工作。組織實施國小教育和規劃招生學區工作;指導全區公辦國小教學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及各項專題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初等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教學工作;開展幼兒教育、殘疾兒童等特殊教育的視導評估;負責市二級、三級公辦幼稚園評審與認定工作。做好幼兒教師的業務培訓。
(五)綜合業務工作崗位。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教育系統信訪工作。統籌協調、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政策措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基礎能力建設、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和教師培養培訓工作。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成人教育,協調推動終身教育體系建設。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民辦教育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對全區民辦學校依法監督管理;負責民辦國中、國小的設定、審批及變更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相關政策。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以及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國家、省、市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組織全區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擬訂改善學生體質、提高藝術素質的相關政策。協調指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檢查、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工作。制定各類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行政編制9名(含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編制2名,不含兩委人員編制)。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組長1名,由區教育局局長兼任。

其他事項

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領導分工

樊國剛黨委書記、局長
郭建軍黨組成員、一級主任科員
原坤黨組成員、副局長
邊靜副局長
熊亞男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長、黨組成員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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