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財政局

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財政局

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財政局是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區委關於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財政局
  • 主管部門: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組織區級預決算公開。
  (三)在授權範圍內擬定稅收實施細則,完成稅收保障平台相關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使用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訂和實施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區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財務報告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區政府債務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區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九)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推進全區國有企業及事轉企單位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性調整。
  (十二)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責任,建立完善全區地方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及所監管企業財務狀況監測體系。建立完善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十三)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收入分配工作。制定相關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和獎懲,制定所監管企業工資管理制度,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水平。
  (十四)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十五)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監管制度落實情況,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加強監督協同,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健全並執行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和問責機制。
  (十六)負責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組建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所監管企業的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法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選拔任用、考核評價。
  (十八)強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負責所屬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
  (十九)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的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工作。
  (二十)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貫徹國家巨觀調控政策,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著力防控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4. 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區場主體。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稅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區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有關規定,做好非稅收入征繳、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區財政局及時共享。
  2.與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管理區直黨政機關和具有行政職能的參公單位以及在區政府各辦公區辦公的其他單位的辦公用房,上述單位的其他資產和其他區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由區財政局負責管理。區直機關辦公用房的物業、調劑、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辦公用房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處置等管理職責由區財政局負責。

內設機構

區財政局無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區財政局行政編制6名。(不含兩委人員編制)設局長1名(負責財政局全面工作),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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