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建華區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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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市建華區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科技局,是齊齊哈爾市建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建華區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科技局
  • 辦公地址:齊齊哈爾市卜奎大街228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區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區政府規章草案。提出綜估諒戰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負責匯總分析全區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寒櫃愉策和土地政策。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相應調控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區經濟政策實施,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牽頭組織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有關任務。承擔統籌協調利用外資和走出去有關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外商投資項目核准。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轉發下達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計畫,安排區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審核重大項目。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全區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區級區域發展戰略。承擔全區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拔寒墓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區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淚連騙符題。
(十)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煮拳棗員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全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全區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市發改委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推進落實服務央企有關政策,協調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統籌管理省級重大項目相關工作。
(十四)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
(十五)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的措施和建議,組織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轄區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十六)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七)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八糊希說)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九)統籌推進全區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只棄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
(二十)貫徹執行關於煤炭經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區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二十一)承擔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生產監管職責,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工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二)擬訂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意見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三)擬訂全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
(二十四)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二十五)擬訂科技對外獎懲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六)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端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二十八)承擔市科學技術獎提名推薦、成果推介和社會科學技術獎勵的監管工作。
(二十九)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落實現代服務業項目招引,推動產業合理布局和集區集聚發展。
(三十)擬訂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負責全區商品市場規劃和區域內商業網點規劃與管理、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規劃。
(三十一)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三十二)承擔組織實施區域內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和拍賣等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貫徹實施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和執行全區外經貿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三十四)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十五)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派勞務(含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和受援相關工作。
(三十六)按照工作的總體要求,負責本行業領域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指導行業領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十七)指導推進全區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性調整。承擔區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
(三十八)許可權內糧食收購資格的行政許可事項。
(三十九)承擔裝備整機、基礎零部件、金屬新材料、食品加工、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產業的推進工作。
(四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十一)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科技強區,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統籌區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議、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賬、編制、人事勞資、資產管理工作;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系統黨務群團及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對外綜合信息報送;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完成督辦、整改、深化改革等相關工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
(二)發展改革辦公室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負責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等工作。承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業務。
(三)工業商務科技辦公室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和發布相關經濟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跟蹤調控目標的執行情況;負責目標考評工作;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落實現代服務業項目招引,推動產業合理布局和集區集聚發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和拍賣等進行監督管理。轄區外貿進出口數據統計等。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承接市工業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相關業務。

領導分工

侯聖武 黨組書記、局長
楊 勐 副局長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全區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市發改委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推進落實服務央企有關政策,協調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統籌管理省級重大項目相關工作。
(十四)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
(十五)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的措施和建議,組織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轄區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十六)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七)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八)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九)統籌推進全區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
(二十)貫徹執行關於煤炭經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區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二十一)承擔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生產監管職責,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工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二)擬訂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意見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三)擬訂全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
(二十四)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二十五)擬訂科技對外獎懲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六)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端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二十八)承擔市科學技術獎提名推薦、成果推介和社會科學技術獎勵的監管工作。
(二十九)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落實現代服務業項目招引,推動產業合理布局和集區集聚發展。
(三十)擬訂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負責全區商品市場規劃和區域內商業網點規劃與管理、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規劃。
(三十一)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三十二)承擔組織實施區域內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和拍賣等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貫徹實施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和執行全區外經貿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三十四)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十五)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派勞務(含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和受援相關工作。
(三十六)按照工作的總體要求,負責本行業領域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指導行業領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十七)指導推進全區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性調整。承擔區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
(三十八)許可權內糧食收購資格的行政許可事項。
(三十九)承擔裝備整機、基礎零部件、金屬新材料、食品加工、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產業的推進工作。
(四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十一)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科技強區,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統籌區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議、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賬、編制、人事勞資、資產管理工作;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系統黨務群團及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對外綜合信息報送;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完成督辦、整改、深化改革等相關工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
(二)發展改革辦公室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負責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等工作。承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業務。
(三)工業商務科技辦公室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和發布相關經濟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跟蹤調控目標的執行情況;負責目標考評工作;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落實現代服務業項目招引,推動產業合理布局和集區集聚發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和拍賣等進行監督管理。轄區外貿進出口數據統計等。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承接市工業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相關業務。

領導分工

侯聖武 黨組書記、局長
楊 勐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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