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執行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全區教育改革發展穩定、黨的建設及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省、市有關教育法規,制定有關教育工作制度規定。
(二)推進建設科教強區,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並具體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教育工作。
(四)承擔全區基礎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實施。執行保障全區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實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執行全區基礎教育政策措施,推進教學改革。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指導全區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開展與外埠間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
(五)指導全區教育的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
(六)統籌協調和指導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並組織實施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承擔繼續教育巨觀指導工作。
(七)負責教育經費的管理,負責教育經費決算並監測中國小校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中國小信息化建設、套用、管理。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負責民族文字教材和“雙語”師資隊伍建設。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指導全區中國小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全國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十)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區中國小校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和教師管理政策。組織指導實施全區中國小教師資格標準,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學歷教育考試和成人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組織全區普通中學、職業高中畢業考試工作,負責全區各類招生考試管理及學生違規違紀處罰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工作的實施。
(十三)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指導全區民辦中國小校、民辦幼稚園和民辦培訓機構等各類民辦學校黨建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統一戰線工作,負責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十五)富拉爾基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代表區政府對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民間辦學單位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組織開展調研工作,向政府和教育局提出工作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對全區中國小素質督導評估。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服務和辦理就業派遣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服務和辦理就業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 綜合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師教育、教師培養工
作的各項政策和法規,綜合管理區教師進修學校;擬定並實施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的培養、培訓計畫;新教師崗前培訓,骨幹教師梯隊建設、教師師德建設、教師繼續教育的業務管理和中國小校長的培訓。組織中國小教師的職務評審工作。
2、管理全區教育系統人事工作;制定教師隊伍管理的政策;綜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區教育系統特級教師推薦、市級以上優秀教師推薦工作;負責全區國中以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師支教工作;負責統計上報區屬學校進人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員招聘工作;負責落實區屬學校的機構編制、人員調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與福利、教師考核等工作。
3、綜合協調機關事務、政務;負責檔案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畫、總結、領導講話以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協調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的辦理;負責教育法制工作;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管理以及督辦、信訪、信息、文秘、檔案、保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寫教育年鑑和教育志;負責面向媒體及公眾發布言論、意見。
4、貫徹執行黨的教育路線、方針、政策,綜合管理基層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負責黨員管理、教育、黨員幹部統計工作;負責宣傳、統戰工作;負責幹部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
5、負責教育局各部門、學校的紀檢及行風建設工作。
6、工會。按工會章程規定設定,負責所屬單位工會工作。
7、共青團委員會。按共青團章程規定設定。負責所屬單位共青團工作。
8、負責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制訂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應急預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負責學校安全檢查指導工作;日常監督、協調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綜合治理工作。
9、負責檢查全區校舍安全使用狀況及危險校舍改造情況,定期將檢查情況向主管局長匯報。組織進行區屬各學校校舍及其它基礎設施的安全鑑定工作,對進行新建、維修加固等施工校舍進行前期手續辦理及施工過程的監管工作。嚴格按照國家中國小校舍建設標準,檢查驗收新建校舍的交工使用,把好質量關,杜絕新危房的出現。建立健全全區的校舍檔案。
10、負責對教育系統各部門招商引資任務分配,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的宣傳和指導,整理相關材料,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年終總結。做好各校負責資困助學專職人員培訓,做好資困助學檔案管理與複審以及生源地貸款宣傳和講座及複審。做好離退休(死亡)教師信息統計管理,做好離退休教師的信訪工作及相關政策的解釋工作,管理和維護好相關活動室。
11、負責對區屬各學校水、電、木等項目的維修,對教育後勤資產的保管,進入施工在建的學校現場進行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12、負責區屬學校教育經費管理;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經費統計工作;編制直屬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編制區級教育基建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教育後勤工作;管理國家和省、市、區下撥的各種教育經費和教育捐資貸款,對學校教育經費使用進行業務指導。
(二)教育股
1、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及職業與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辦學行為;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普通高中學校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及各項專題教育工作;指導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教育教育教學工作;組織、指導義務教育課程改革,規劃、組織、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課程改革,指導選用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教材;指導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全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的套用工作;組織、指導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徹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指導語言文字改革;負責推廣國語、規範社會用字,組織國語測試工作;承辦市、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少數民族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和“雙語”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少數民族的教育援助;指導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地方性政策及法規性檔案;統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統籌中等職業學校設定和專業設定;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組織實施教學評估與質量監控工作;協調組織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資格證書鑑定和對口升入高等職業學院的職業技能考試工作。
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學校體育工作、衛生保健、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的政策法規,制訂有關的具體政策和實施辦法;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的體育工作、衛生保健、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中國小的軍訓工作、校外青少年民眾性體育藝術活動、學生的健康教育和常見病的防控及學校飲食衛生管理工作。
4、綜合管理中國小校的教育科研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推廣;負責遠程教育統籌規劃與發展建設工作;指導各類學校開展現代教育技術套用工作;負責教育網路發展建設與教育軟體開發;規範教育信息的套用;負責中國小信息技術、圖書館和實驗室設備的配備和管理。
領導分工
劉 淺 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主持全面工作。
周長彬 二級主任科員。分管黨建工作、紀檢工作。
趙東利 二級主任科員。分管安全工作、後勤工作。
王雪峰 副局長。分管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