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保衛工作。
2、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刑事、經濟、毒品等案件的偵破工作,維護全市社會穩定。
3、依法管理社會治安,包括戶籍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危險物品管理、行業場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監督管理、出入境管理、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秩序。
4、負責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5、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執法質量。
6、負責並指導全市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和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基層黨建等工作。
7、負責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2、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刑事、經濟、毒品等案件的偵破工作,維護全市社會穩定。
3、依法管理社會治安,包括戶籍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危險物品管理、行業場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監督管理、出入境管理、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秩序。
4、負責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5、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執法質量。
6、負責並指導全市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和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基層黨建等工作。
7、負責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市公安局共設出入境管理局、車輛管理所等12個內設機構。下轄治安支隊、交警支隊、戶政支隊等17個一線部門和龍沙公安分局、建華公安分局、鐵鋒公安分局、富拉爾基公安分局、昂昂溪公安分局、梅里斯公安分局、碾子山公安分局。
其中,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中國公民出入境、往來港澳、台灣地區、外國人入出境和在中國境內的管理等事務;車輛管理所負責全市機動車牌證發放和駕駛人考試、發證工作,開展全市機動車定期檢驗和駕駛證定期審驗工作,管理全市機動車及駕駛員檔案等工作;治安支隊負責對行業場所、涉槍涉爆單位,負責公務用槍管理、危爆物品、劇毒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負責全市限制養犬工作的管理等工作;交警支隊負責全市城鄉道路交通指揮、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處理交通違章,負責城鎮道路交通設施、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停車場(站)等基礎管理設施的設定與管理,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城區內路面交通巡邏與管控,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負責全市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宣傳、指導駕駛員教育管理工作;戶政支隊負責全市常住人口、集體戶口管理及外來人口落戶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審驗居民身份證製作手續等工作。
機構領導
高德義同志,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郭勇勝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齊 兵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董增偉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榮輝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 菠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余志強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姜興波同志,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第一副督察長。
李勇智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王勤芳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調研員。
趙玉寶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消防支隊政委。
楊忠華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長。
劉明舉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刑偵支隊長。
劉德彪同志,市公安局調研員。
郝衛東同志,市公安局調研員。
戴慶利同志,市公安局調研員。
劉景武同志,市公安局調研員。
邢 羿同志,市公安局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