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齊齊哈爾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3年3月29日齊齊哈爾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3年6月20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齊齊哈爾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6.24
  • 實施時間:2003.06.20
齊齊哈爾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齊齊哈爾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條例》,並報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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