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王李佑反叛案,發生在貞觀十七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王李佑反叛案
- 發生時間:643年
- 案件時期:貞觀十七年
- 事件人物:李佑
案件記載
齊王李佑為唐太宗第五子,兼任齊州都督,居於州城。李佑性情輕躁,其舅尚乘直長陰弘智曾對他說:“王兄弟既多,陛下千秋萬歲後,宜得壯士以自衛。”李佑認為有理,陰弘智便向他推薦妻兄燕弘信、燕弘亮兄弟。李佑很快便與他們打得火熱,厚賜金玉,讓他們暗中召募勇士。太宗以剛直之士輔佐諸子,任其長史、司馬,諸子有過失則規諫並奏聞。李佑昵近群小,喜好遊獵,長史權萬紀屢諫不聽。權萬紀曾入朝奏李佑之事,稱其必能改過。太宗聽後很高興,勉勵權萬紀一番,又列數李佑以前的過失並以敕書告誡之。李佑見敕,大怒道:“權萬紀出賣我,以我邀功,我一定要殺了他。”權萬紀回王府後,對李佑約束更嚴,不行他出城,把他打獵用的鷹犬全部放掉,又不許他與親幸的群小見面。此後一天夜裡,有人向權萬紀宅中投石塊,權萬紀以為是李佑手下的人謀害自己,便將他們拘捕,並上奏朝廷。太宗派刑部尚書劉德威前往按問。劉德威發現李佑一夥人多有不法行為。太宗乃詔李佑與權萬紀共同入朝。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二月,權萬紀奉詔先行。李佑因久積之忿,令左右殺之於道,遂舉兵反。李佑委任官員,開府庫行賞,驅趕四郊百姓入城;又打造兵器,加固城池,做固守的準備。太宗得知李佑反叛,於三月命兵部尚書李世勣等發兵攻討。李佑召燕弘亮等五人宿於王府內,餘黨分統士卒,巡邏守城。李佑每夜與燕弘亮等和王妃宴飲,自以為得志。戲笑之際,談起大軍即將到來,燕弘亮等說:“大王不須憂慮,我等右手持酒爵,左手揮刀,便把他們一掃而光。李佑傳檄諸屬縣,皆不肯從。當時李世勣大軍尚未到,而青、淄等數州兵已臨其境。齊王府兵曹杜行敏等,知李佑必敗,謀劃抓獲李佑,除李佑死黨外,眾人皆回響。當晚,杜行敏等率兵翻牆入齊王府中,李佑與燕弘亮等披甲執兵入室內,閉門拒戰,杜行敏等千餘人將王府包圍。雙方從早晨到中午,僵持在那裡。杜行敏對李佑喊話說:“大王昔為帝子,今乃國賊,若再不降,將點火燒之,立為灰燼!”李佑等乃出降。眾人將燕弘亮等立時擊殺,把李佑解送到長安。太宗賜其自盡於宮中,誅其同黨四十四人,其餘的人皆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