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周華上書案,發生於乾隆三十二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周華上書案
- 發生時期 :乾隆三十二年
- 涉及機構:巡撫
- 涉及人物:齊周華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案情如下:齊周華,系浙江台州府天台縣人,與其叔齊召南齊名,後隱居作了道士。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因呂留良案發生,上書為文抗辯。浙江巡撫程元章,學政帥念祖對其威脅利誘,令其中止,齊周華不允,遂以挾嫌妄告罪下獄。乾隆帝繼位後,齊周華始得釋放,修道於武當山瓊台觀。乾隆三十二年,因年老回家省母,有感於當時文網繁密,人人自危的黑暗局面,乃生必死之決心,以鮮血激勵讀書人的氣節,“惡劫難逃,早知不得其死,斯文未喪,庶幾無添所生”。是年十月二十四日,齊周華自訴於浙江巡撫熊學鵬,並獻上所著的《名山藏》等書。熊學鵬對齊周華早有所聞,當即取閱各書,以書中語多悖逆謬妄,將他立即拘押,進行審訊,齊周華自認罪無可辭。是年十二月七日,乾隆帝降旨將齊周華凌遲處死,同時將其子孫五人給付功臣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