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區人民法院

鼎城區人民法院位於常德市鼎城區武陵鎮臨沅路72號,組建於1950年4月,原名常德縣人民法院,1988年常德縣撤縣改區,更名為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鼎城區人民法院
  • 地址:常德市鼎城區武陵鎮臨沅路72號
  • 組建時間:1950年4月
  • 在職幹警:133人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自組建起,鼎城區人民法院經歷了艱難創建,曲折前進,蓬勃發展,與時俱進的歷史進程,近年來,鼎城區人民法院加快了發展的步伐,在鼎城區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領導、監督、支持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以司法為民為基點,以審判工作為中心,以隊伍建設為保證,以司法改革為動力,努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司法形象,為轄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共受理各類訴訟、執行案件2744件,較好地完成了保障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工作任務。
鼎城區人民法院現有在職幹警133人,內設辦公室、政工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執行局、法警大隊等14個內設庭室和黃土店、灌溪等7個派出法庭,管轄區域面積2451平方公里,人口88萬。主要負責審理由該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審理告訴、申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執行該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執行二審的判決、裁定、調解;執行本區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受理國家賠償案件;指導轄區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承辦其它應由法院負責的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和各部門工作;負責院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督辦院黨組會議、院務會議和審委會議決定的事項;督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及其來信;負責檔案、報告、講話等涉及全局性的文稿的起草;負責文秘、信息綜合、檔案、保密、機要、督查、新聞宣傳等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公文處理工作;負責院印章管理工作;負責司法統計工作;負責有關法院工作的巨觀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
政工室:負責本院幹部的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辦理院機關人員的調配、考核、選拔、推薦和呈報事項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組會的會務工作;負責全院幹警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法院評先創優和表彰獎勵活動;負責本院考勤以及崗位責任制考核的組織工作;負責審判員、庭長、法官等級和警銜的呈報工作;負責本院增編減員的事務性工作,協助區機構編制部門管理本院機構編制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
行政裝備室:負責本院財務工作;負責本院武器、服裝、辦公設施、車輛設備等專項物資裝備的計畫、管理工作;負責院機關和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設工作;負責訴訟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本院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院對外接待的聯繫工作。
審判管理辦公室(執法監督室):負責司法績效考評;組織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制定執法監管工作方案;執行執法監管各項制度,協調調度執法監管工作;及時預防、發現、糾正違法執法,提出糾正違法、責任追究的意見和建議;落實執法監管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本院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追究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調查幹警的違法違紀行為並作出黨紀、政紀處分等決定;制定紀檢、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
司法技術室:負責對外委託社會機構進行司法鑑定、審計、評估、拍賣等工作和其他專門的技術工作。
立案庭:負責全院(法庭除外)各類案件的立案工作和審判流程管理;指導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負責訴訟費標準的核定和減、緩、免訴訟費的呈報工作;負責涉訴涉法上訪案件的複查與回復。
刑庭: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一審各類刑事案件;指導人民法庭辦理各類刑事自訴案件;負責本庭審理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中財產刑的執行。
民一庭: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一審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權屬及侵權、無因管理、不動產、相鄰關係、農村土地、山林、水面的承包經營、人身權利及個人與個人之間債務的民事案件;辦理開展專項服務所涉及的個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債務案件;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審判業務。
民二、民三庭: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一審法人與法人之間、個人與法人之間、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和侵權案件;審理本院管轄的一審房地產案件、金融機構的借款抵押等契約糾紛案件;審理破產案件;審理證券、期貨、票據、股權、信用證案件。
行政、稅務庭: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一審各類行政訴訟案件;審查並執行行政機關申請的非訴執行案件和兩稅非訴涉稅案件;負責辦理經上級確認後的國家賠償案件。
審判監督庭:負責審理本院生效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審案件;負責人大和上級法院指令、交辦案件的複查並回復;負責本院國家賠償案件的確認工作。
道路法庭:負責本院管轄的一審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類案件的審理。
執行局: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執行行政機關申請需要強制執行的案件;執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法警大隊:負責本院司法警察的警務工作;負責法庭警衛、值庭、被告人看管押解工作;協助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執行傳喚、拘傳、拘留;負責本院機關的保衛工作;協助執行死刑。

領導分工

魯祖方,黨組書記、院長,主持全院全面工作
陳國政,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協管全院全面工作,分管刑事審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聯繫武陵鎮法庭
高英傑,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行政審判、隊伍建設、政工、青年、婦女、老乾、計畫生育工作,聯繫灌溪法庭
蔡立龍,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商事審判、行政裝備和司法技術工作,聯繫賀家山法庭
孫權新,副院長,分管民事審判、審判管理和人民法庭工作,聯繫黃土店法庭
楊 柳,黨組成員、副院長(掛職),協管政工、行政審判、行政裝備工作。
覃一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工會主席,分管執行、法警、紀檢監察和工會工作,聯繫道路法庭
王愛政,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立案、涉法涉訴信訪和穩定工作。
曾慶華,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全面工作,聯繫石公橋法庭
聶喜保,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民一庭庭長,負責民一庭全面工作,協管人民法庭工作,聯繫蒿子港法庭
黃學政,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協管執行工作
張立濤,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協管商事審判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臨沅路
鼎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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