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發展和改革局

黔西市發展和改革局

黔西市發展和改革局是黔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西市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黔西市蓮城街道迎賓路168號行政中心232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儲備和緊急調度。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和非金融類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有關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統籌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申請國家、省和市以及安排縣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法律、法規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統籌協調推進金政企項目融資合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核准或審核上報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實施重點項目管理,開展重點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要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
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重要政策及規劃、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要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落實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有關工作。
(七)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開展監測評估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有關工作:研究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內鄉鎮間合作交流工作;牽頭組織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 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八)統籌推進與縣外區域合作交流。研究擬訂與縣外區域合作發展戰略、規劃和重要事項並組織實施;提出推進區域合作的體制機制和政策建議;建立與周邊縣(市、區)、經濟區區域合作常態化機制,負責縣外區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統籌協調;協助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開展的對口幫扶工作。
(九)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重要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重要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糖等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旅遊、衛生、計生、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節能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生態文明建設、循環經濟發展、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負責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縣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清潔生產、節能監察執法有關工作。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運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共享和開發。
(十三)協調鐵路、高速公路在縣內的建設事宜,負責縣內鐵路、高速公路的前期準備工作以及建設中的協調工作。
(十四)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加強全縣招投標核准和監督工作。
(十五)統籌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六)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管理國家、省、市和縣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預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及變動趨勢;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縣級價格調節基金的申報使用;負責全縣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認證、價格信息收集、整理、發布等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做好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應急保障工作,指導和引導社會多元主體和國有糧食企業搞活糧食流涌工作,研究提出糧食物資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旅國家和省、市糧食戰略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制度的擬定工作並組織實施:提出縣級糧食儲備總體布局、規模、收購儲存和動用縣級糧食儲備建議研究和做好縣級糧食儲備醬油輪換計畫的審核,督促指導輪換工作的實施;協調縣內儲備糧油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儲備和流通統計工作;承擔駐黔西部隊軍糧供應保障工作,指導軍糧供應網路和供應隊伍建設,做好軍民融合發展等相關工作。組織和研究全縣糧食流通(市場體系)、加工、糧食儲備等糧食安全保障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研究指導糧油質量檢測體系和糧食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糧食流通和儲備有關標準、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提出糧食基礎設施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糧食項目資金的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產業經濟、倉儲設施情況及倉儲項目建設投資的歸口統計上報工作和國有糧食企業主要財務指標報表的網路直報。
(十八)監督檢查糧食儲備數量、質量、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好政策性糧食清查及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對社會糧食購銷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管,並負責12325 糧食流通監管熱線的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含食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中的糧食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承擔所屬糧食儲備單位和行業領域糧食流通、加工、存儲等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工作,並負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信息調度歸口上報工作。
(十九)承辦縣人民政府、省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股
規劃股
政策法規股
產業和項目股
固定資產投資股
農村和區域經濟股
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股
價格和收費管理股
糧食儲備管理和建設保障股
糧食安全督查股

現任領導

局長:羅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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