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州敘永府曉諭碑位於貴州省金沙縣清池鎮漁河村。青石質,碑高1.76,寬0.8米,厚0.22米。
碑文楷書陰刻,記“貴州大定府黔西州正堂”與“四川敘永直隸軍糧府事”根據黔西州貢生周鳳鳴等建議,於漁塘河設定義渡事,並開列“渡夫現已籌議工食,即不得妄取分文”,“往來客商無論多寡、早晚,隨到隨渡,毋得遲延,如水泛漲,渡夫自當酌量,不得妄行開渡,客商亦不得任意估渡”等“義渡條規”。立於鹹豐九年(1859)。
黔西州敘永府曉諭碑位於貴州省金沙縣清池鎮漁河村。青石質,碑高1.76,寬0.8米,厚0.2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