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
  • 隸屬: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州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政策措施、規章制度,指導、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四)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指導、組織、監督州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州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放管服”改革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抓好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根據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做好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責調整
1.劃入原州農業委員會除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草原防火、草原監督管理以外的職責;
2.劃入州委政策研究室指導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有關職責;
3.劃入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
4.劃入州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
5.劃入原州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
6.劃入州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
7.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機關。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同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州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州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州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糧食(含食用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中的糧食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科
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市場與信息化科)
發展規劃科
計畫財務科
鄉村產業發展科(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
科技教育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種植業管理科(農藥種業管理科)
漁業漁政管理科
畜牧獸醫管理科
園區農墾管理科
農田建設和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人事科
離退休工作科

直屬單位

黔西南州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黔西南州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黔西南州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黔西南州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現任領導

劉涵:局長
石明:黨組成員、州農業農村發展中心主任
劉興安:副局長
朱曉康:黨組成員
葛建明:黨組成員
令狐彬彬: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學鋒:副局長(掛職)
趙彬: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爭春:一級調研員
楊德莉:三級調研員
張志農:州農業農村發展中心保留副處級待遇幹部
蔡宏鑫: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
肖華東:四級調研員
楊惠:黔西南州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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