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黔西南州在遭受可能發生的重特大洪澇災害時,救災應急工作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提高應對重特大洪澇災害的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根據《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黔西南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州府發〔2005〕48號)精神,特制定本預案。各縣市人民政府、頂效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制定本地區重特大洪澇災害的應急預案。
為確保我州在遭受可能發生的重特大洪澇災害時,救災應急工作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提高應對重特大洪澇災害的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根據《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黔西南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州府發〔2005〕48號)精神,特制定本預案。各縣市人民政府、頂效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制定本地區重特大洪澇災害的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要論述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提高政府應對突發災害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實施重特大洪澇災害防災救災應急預案,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整合資源、及時有效、綜合協調的原則,改變重災後救援輕災前防範、重政府及部門救援輕群防群治的傾向,充分調動一切力量,切實做好災前監測、預防、災情應急、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二、強化預防,避免災害
各級、各有關部門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氣象、汛情監測,特別是災害性氣象的監測,分析、判斷監測信息,發布汛情警報;疏浚河道,拆除城鎮河道兩岸違法違章建築;強化防汛應急工程建設,抓好病險工程除險加固和水毀工程修復,合理調度水庫儲水庫容,恢復和提高現有工程的防災減災能力;抓好建設、開採現場、違章建築等安全隱患排查,應急特殊通訊工具的配置;公共安全的事前防範;強化培訓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增強全社會的防汛意識。
三、重特大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
(一)專項預案啟動的條件
州內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預案予以啟動。
1、一次性災害倒塌房屋100間以上,農作物絕收面積占播種面積6%以上;
2、一次性災害因災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災害過程直接經濟損失達全州上年國民生產總值1%以上;
4、全州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災民或即將轉移安置災民人數1000人以上;
5、南、北盤江流域的重要河流、重點水庫,天生橋庫區有發生洪澇災害且達到危險水位以上;
6、州應急委根據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災情或災情繼續發展的情況分析判斷,適時啟動本預案。
發生一般性洪澇災害,啟動各縣市、頂效開發區及州相關部門應急子預案。
(二)預案的啟動方式
州氣象局、州水利局、州水文水資源局、州民政局分別向州人民政府應急辦上報重特大洪澇災害預警報告,由州長或州長委託常務副州長批准啟動預案;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洪澇災害,由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州應急辦,由州長或州長委託常務副州長批准啟動預案。
四、組織機構與職責
救災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州人民政府成立防災救災前線指揮部,由州長或副州長擔任總指揮長,分管副州長、興義軍分區首長擔任副總指揮長。指揮部成員由州政府辦、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應急辦、州發改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監察局、州審計局、州商務局、州水利局、州水文水資源局、州衛生局、州總工會、州婦聯、團州委、州農業局、州建設局、州交通局、州公安局、州氣象局、州農辦、州林業局、州國土局、州畜牧局、州經貿局、州菸草局、興義民航公司、興義公路局、州物價局、州教育局、州電信公司、州移動公司、州郵政局、州聯通公司、興義供電局、州糧食局、州廣電局、黔西南日報社、州人行、興義軍分區、州武警支隊、興義預炮團、州消防支隊、州石油公司、州供銷社、州藥監局、州無線電管理分局、州委機要局、州農機服務中心等組成。
(一)指揮部下設救災辦公室,在州民政局辦公,由州民政局局長擔任救災辦公室主任。
救災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
2、負責指導搶險救災,安置疏散災民,設定避難場所,做好疏散點食宿物品的供應工作;
3、負責發布災情信息,組織查災、核災,向上級報告災情,接收、調撥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二)有關部門職責
州政府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全州重特大洪澇災害防災救災應急專項預案,指導各縣、市、頂效開發區和州直各部門制定救災子預案,負責全州洪澇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報,提出回響級別和啟動預案建議,及時將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的災情向州政府州長、常務副州長、分管副州長報告;統籌協調各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
興義軍分區、興義預炮團、州武警支隊、州消防支隊:負責組織防汛搶險骨幹隊伍,參與搶險救災,營救民眾,轉移物資等急難險重抗洪救災工作。
州民政局:負責全州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根據水利、氣象部門預測的雨情,分析研究災情和發展趨勢,按規定程式對外發布災情;檢查督促受災地區救災措施的落實;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做好救災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和減災意識。
州氣象局、州水利局、州水文水資源局:負責對災區氣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按期發布氣象預報,及時提供氣象資料,特別是災害性氣候的預測預報;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未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組織災區重要水利、供水等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提出恢復重建方案。
州交通局、興義公路局:負責救災應急交通運輸工作。負責轉移災民和財產所需的車輛、船隻等交通工具,組織救災物品的運輸。負責所轄公路工程及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防洪搶險道路暢通;在搶險救災情況下,優先保證防洪搶險救災車輛的通過。
州商務局、州物價局、州糧食局、州石油公司、州供銷社:負責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管好國家和地方儲備糧、油,保證災民糧、油供應;組織救災藥品供應;做好與災民生活相關的急需品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保證災區市場物價穩定。
州衛生局、州食品藥監局:負責災區防病治病和衛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衛生監督工作,報告疫情信息,負責疾病防治經費、藥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災藥品的質量監督。
州公安局:負責指導和協助災區公安機關維護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做好交通疏導、交通管制以及救災物資牽引等工作。
州發展和改革局、州財政局:負責救災計畫制定和經費的預算、籌集、下撥。把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做好年度預算,增加救災投入,做好救災經費下撥工作,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興義供電局、州委機要局、州無線電管理分局、州電信公司、州移動公司、州聯通公司和州郵政局:負責組織指揮災區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工作,啟動應急通信設施,整合救災通信資源,保障災區電力供應、通信及郵路的暢通。
州監察局、州審計局:負責對救災款物使用的審計和監督。對救災款物接收、使用和發放實行審計和監督,對違規違紀問題及時查處,保證救災款物及時足額到位。
州委宣傳部、州廣電局、黔西南日報社:負責防災救災宣傳工作。宣傳救災政策、防災救災知識,報導抗洪救災和賑災募捐工作中的先進典型。
州總工會、州婦聯、團州委:負責發動和動員社會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協助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
州農業局:負責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災後生產,做好災區種苗供應和農作物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州農業辦公室:協調安排抗洪、抗旱所需的救災資金、物資,搞好災情統計工作;負責重點貧困鄉鎮、村的水毀農業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工作。
州林業局:協調防洪搶險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洪和汛期漂木的管理工作。
州建設局:負責危險建築和危險工地的排查、治理,負責城區排澇工作,恢復城市供水設施,協調城市防洪工程安全運行;履行城市建設防洪工程審批程式。
州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的調查、監測,編制地質災害預案。
州畜牧獸醫局:負責所轄水產養殖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汛期,督促水產養殖設施服從防洪安全的調度;做好災區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州菸草專賣局:負責所轄菸草倉庫防洪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做好災區生產恢復工作。
州經貿局:負責所轄工礦企業的防洪安全,做好工礦企業的災情統計上報工作;協助防洪部門做好抗洪救災工作。
州教育局:負責對學校學生進行防洪渡訊知識教育,負責所轄學校教學樓、校舍的防洪安全工作;汛期,督促做好危險地帶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和疏散轉移工作。
興義民航公司:負責轄區內航空設施及工程的防洪安全,確保防洪搶險空中道路暢通;在搶險救災情況下,優先運送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和防疫人員;為緊急搶險和人員撤離及時協調提供所需空中運輸工具。
州農機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排澇機具和救災所需運輸工具的及時供應與維修。
州人民銀行:負責協調各專業銀行組織災後重建貸款支援災區建設,為災後重建提供資金保障。
天生橋一級水力發電廠、天生橋水力發電總廠、魯布革發電總廠、平班水電公司、貴州北盤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所轄電站大壩及供電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在建工程汛期渡汛工作,確保全全渡汛;組織編制水庫防洪預案和水庫汛期調度計畫;汛期及時提供相關防汛資料。
昆明鐵路局羅平工務段、柳州鐵路局興義工務段:負責轄區內鐵路設施及相關工程的防洪安全,確保防洪搶險鐵路暢通;在搶險救災情況下,優先運送防洪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為緊急搶救和人員撤離及時協調提供所需運輸工具;及時向州人民政府救災指揮部上報鐵路災情情況。
安龍金宏、貴州宜化、錦豐公司爛泥溝金礦、金興公司紫木凼金礦、金龍公司戈塘金礦、紫金公司水銀洞金礦、興安煤業公司糯東煤礦等重點生產企業:負責本企業生產、礦山開採、尾礦(渣)、廢液排放的防洪防潰安全,制定相應防洪預案,確保汛期安全。
五、信息處理
(一)信息平台
1、整合全州政務值班信息系統和公安、衛生、氣象、防汛、林業、國土、環保、民政、畜牧、通信等部門建立的應急信息系統,依託“黔西南州政府網站”,建立“黔西南州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州應急信息系統),由州政府辦信息科負責維護管理。
2、各級各有關部門收集、報送洪澇災害信息(含監測、預警信息),上級人民政府和部門處置洪澇災害的指令、批示等,應通過州應急信息系統傳輸和處理。通過州應急信息系統,聯接州、縣兩級應急辦和州各專門指揮機構辦公室,實現全州信息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二)信息處理
1、州應急辦負責全州各級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向州人民政府上報的重特大洪澇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州、縣兩級應急辦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洪澇災害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
2、州各專門指揮機構辦公室按照各自監測、預警、接警、傳遞和報送洪澇災害信息的有關規定,及時向州應急辦報送信息,並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3、重特大洪澇災害發生後,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在4小時內及時將信息報至州應急辦,並隨時續報現場採集的相關動態信息;需報告省政府辦公廳的,州應急辦應在接報後2小時內上報;需報告省政府有關部門的,由各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報送。
4、各部門對口上報上一級的信息,應同時報送州委辦、州政府辦。重要信息應先報經州委、州政府審定後,按統一信息稿件分別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5、重特大洪澇災害搶險完畢後,各級應急辦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上級機關報告災情綜合報告,並報本級人民政府領導周知。
6、發生重特大洪澇災害涉及或影響到本州行政區域外的,應及時通報外地、州、市。
六、救災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重特大洪澇災害發生後,救災應急做出如下反應:
(一)州人民政府召開救災指揮部成員等會議,通報全州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全州救災工作。
(二)立即將我州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省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請求省政府或省救災主管部門領導現場察看災情,給予指導和援助。
(三)州人民政府立即組織若干工作組,進駐受災嚴重地區指導救災工作。州直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支援災區工作。
(四)發布災情。州民政局匯總災情,報州救災指揮部審定後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實施緊急安置救助辦法
1、災民安置。實行以地方安置為主,州支持為輔的安置原則。災民安置主要採取借住公房、非受災戶對口接收受災戶、投親靠友、興建庵棚、搭建帳篷等辦法,實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集中建房與分散恢復相結合。
2、物資調撥。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頂效開發區負責所轄範圍內的物資調撥。同時,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普安縣、興仁縣、貞豐縣、冊亨縣建立4個救災物資補充供應點,即省民政廳供應點和州民政局供應點。
3、物資調運手續和結算。凡是受災縣、市、頂效開發區自己聯繫調運的物品,一律由各縣、市、頂效開發區負責結算;凡是省、州安排調運的物品,憑省、州救災辦公室調撥通知單,由省、州負責結算或者指定結算單位。
七、災後救濟工作
(一)及時召開生產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搶種補種工作,有組織、有計畫地進行勞務輸出。
(二)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戶、農作物絕收戶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三)根據核災後的災情,制定災民救濟方案,分步實施。
(四)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救災優惠政策。
八、救災資金、物資來源及使用
救災資金、物資的來源包括:中央、省下撥的救災資金、物資;州財政預算、籌集的救災資金;社會捐助資金、物資。各縣、市、頂效開發區財政分級負擔的救災經費應同上級下撥的救災經費配套使用。
救災款物安排的原則:統籌安排、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災情,24小時內首先確保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災情穩定後重點安排災民口糧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