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

黔西南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

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州黨發〔2014〕8號)檔案精神,設立黔西南州水庫和生態移民,為州人民政府正縣級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西南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
  • 所屬地區:黔西南州
  • 所屬部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劃入原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和原州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措施,貫徹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州內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扶貧生態移民對所在地綜合影響的對策研究,及時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的審查和移民安置規劃的審核上報;審查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項目實施方案,制定下達分解計畫,牽頭組織實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配合發展改革部門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規劃編制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與項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簽訂移民安置協定,按照移民安置和專項工程項目分級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審查、上報、驗收和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工作。
(四)負責組織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和扶貧生態移民扶持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審查上報;組織開展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工作;按照後期扶持項目分級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審查、上報、驗收和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五)監督、檢查有關移民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違反移民工作條例的行為提出處罰意見或實施處罰。
(六)負責安排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扶貧生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資金和物資,對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審計。
(七)負責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扶貧生態移民工作的幹部培訓及宣傳教育。
(八)承辦州人民政府和省移民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對外聯絡、綜合性材料、文電、機要、保密、印信、檔案、目標績效管理、制度建設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
(二)規劃計畫科
牽頭組織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及規劃審核工作,牽頭組織全州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和扶貧生態移民扶持規劃的編制工作;編制下達全州在建水利水電工程、扶貧生態移民的年度搬遷任務和資金計畫;承擔移民搬遷安置綜合統計工作。
(三)水利水電移民科
承辦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及規劃審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州水利水電工程重大移民安置項目、遷復建專業項目規劃設計的技術審查和規劃變更與投資調整的審核;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的指導、協調、監督和驗收工作;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重大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承擔水電工程移民耕地長期補償工作。
(四)生態移民科
承辦州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全州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年度實施方案;承辦全州扶貧生態移民項目年度實施方案審查工作;跟蹤管理項目實施情況,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執行情況;組織扶貧生態移民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承擔扶貧生態移民重大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
(五)後期扶持科
承辦全州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和扶貧生態移民扶持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州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調查、登記和初步核定上報工作;負責移民後期扶持任務和資金年度計畫的編制、下達和綜合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州小型水庫資金的安排、檢查和監督;組織開展對全州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指導、監督、檢查和監測評估工作;負責移民區生態建設、產業發展、招商引資督促指導協調工作;承擔後期扶持重大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
(六)法規信訪科(民眾工作科)
組織起草有關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監督、檢查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辦理全州移民信訪、維穩、應急有關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普法宣傳,綜合治理,人口計生、國家安全,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貫徹落實有關民眾工作的政策和部署。
(七)人事教育科(宣傳科)
負責局機關編制管理、政工人事、社會保障、工資調整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教育管理、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信息工作;組織開展和綜合協調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生態移民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相關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信息化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黨務政務公開工作。
(八)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州移民資金的計畫、撥付、管理和決算工作;指導和規範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生態移民資金的使用與財務管理;負責全州移民資金財務、統計及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內控制度建設、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和規範全州移民資金管理;組織開展全州移民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民資金籌集、徵收協調和審計工作;指導各縣(市)移民部門內部審計工作。
(九)項目稽查科
研究擬定移民項目稽查工作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生態移民安置規劃、後期扶持規劃政策法規和移民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實施情況的監督和稽查;組織對移民工作中違規違紀事件的調查,對違反移民條例等法規規定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紀檢監察機構。州紀委派駐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紀檢組、州監察局派駐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監察室。所需人員編制在局機關人員編制總數內調劑解決,其中:紀檢組長1名(副處長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長級)。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事業編制31名,其中:管理人員28名,工勤人員3名,列入州級財政全額預算。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總工程師1名;科長或副科長15名(其中科長不超過9名)。

其他事項

(一)州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
(二)原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下設事業機構調整由州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管理,機構編制另文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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