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監管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監管職責。
(三)劃入職業衛生監督檢查部分職責。
(四)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安全生產規劃和管理辦法;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考核區級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全區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準入審查報批、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生產準入制度。
(五)承擔全區工礦商貿(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審查報批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措施、標準和規程的落實,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七)負責組織區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格考試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定和實施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負責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交辦督辦、保密、政務公開、車輛管理、機關財務、物資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黨務群團、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安全保衛、綜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資格考試、信訪工作;負責生產安全應急值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安全宣傳科)
負責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執行;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大政策、措施;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新聞報導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安全生產信息建設工作;組織研究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發布安全生產信息;負責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和檢查全區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安全監管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有關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治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監督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四)危化品安全監管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長輸管網除外)、醫藥、城鎮燃氣(天然氣)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和備案工作;依法組織、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五)職業安全監管科(掛黔江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牌子)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制度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擬訂和實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和辦法;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分析、發布預警信息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依法組織、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監察室與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機關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五、其他事項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
(二)職業衛生的管理分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審查申報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區衛生局負責起草地方性規章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申報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六、附則
本規定由重慶市黔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重慶市黔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