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是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黔南州及所轄縣(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9〕11號)和《中共黔南州委 黔南州人民政府關於黔南州州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南黨發〔2019〕2號)設立,是黔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隸屬: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州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工作。負責全州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煤礦除外,下同)。
二、擬訂全州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州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擬訂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黔南州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要求牽頭建立與省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的、全州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州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州政府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州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黔南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州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力量建設,按規定管理州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地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按規定負責全州消防工作,組織、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承擔州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州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州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省下撥和州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承擔州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州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州級有關部門和各地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州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擬定全州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州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規劃研究、推廣應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防震減災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行業規範和標準;擬訂防震減災工作規劃、建立震區預防工作體系並組織實施;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開展水庫、礦山地震的監測研究工作;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管理和指導全州有關部門防震減災工作;對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接受省地震局業務指導,承擔州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及其日常事務。
十七、根據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的決策部署,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省內、省外跨區域交流合作的應急救援。
十八、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九、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秘、信息、會務組織、文電處理、督辦檢查等工作;協調各科室的有關業務工作;主管信訪、機要、文印、文書檔案、保密和安全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財務、公產(裝備)、考勤、後勤服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及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有關外事交流接待工作;組織、指導全州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受理全州安全生產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及頒證工作。
承辦州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組織擬訂全州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州安全生產形勢;聯繫州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及都勻經濟開發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制定安全生產年度控制指標,並牽頭進行考核落實;組織、協調全州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發布全州安全生產信息;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監督檢查州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行政規範性檔案;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全州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生產事故案件的合法性審查、審核工作;負責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備案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
綜合管理全州生產安全事故,負責事故信息統計、分析、建檔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授權組織較大事故或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案件移送)工作;配合參與上級部門開展重大以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礦山監督管理科。
負責對全州煤礦安全日常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督促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協調全州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組織開展全州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小煤礦整頓關閉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全州非煤礦山、尾礦庫(含地質勘探)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審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非煤礦山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三)綜合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州化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審核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州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運輸管道安全監管工作(不含石油、天然氣、城鎮燃氣長輸管道的安全監管)。
負責冶金、商貿、菸草、紡織、建材、有色、機械、輕工等八大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全州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制度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核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消防、水運、建築、水利、電力、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糧食、供銷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州紀委派駐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紀檢組、州監察局派駐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室。監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級幹部兼任。

現任領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局長:鄒涵
黔南州應急管理局局長:周映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