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統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擬訂州級財政信息化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數據技術標準;協調組織社會經濟數據資源的管理工作;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
(十一)負責聯繫協調通信業發展;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相關部門擬訂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二)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承擔中央、省駐黔南州企業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銷售、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管,承擔國防工辦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承辦州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委機關重要會務和文電、機要、檔案、督辦、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機關目標績效管理、新聞發布、信訪、機關安全保衛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起草委機關綜合檔案,負責全委各項業務資料綜合和信息匯總;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相關工作和機關行政後勤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委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委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運行協調科。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措施,負責全州工業總量平衡;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有關信息統計、分析、報告等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承擔工業用煤、電、油、運要素平衡和應急調度;協調電力調度工作,負責全州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承擔鐵路運輸協調的工作;承擔工業用煤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承擔成品油的運行調度;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
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落實國家、省電力相關政策措施;編制工業、信息化年度用電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工業、信息化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熱價格制定和電力運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
(三)規劃投資與安全生產科。
擬訂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許可權,承擔全州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和核准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擬訂州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技術改造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和工業、信息化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產學研結合、重大技術裝備、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等項目;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負責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 承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技術創新與質量處、裝備工業處安排的相關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工業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生產和銷售的監管;承擔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申請和年度生產計畫的受理、申報工作;承擔民爆器材進出口許可申請的受理、申報工作;承擔民爆器材銷售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查和日常監管工作;負責民爆器材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和驗收;承擔民爆器材產品質量監督和科研項目管理工作。
(四)工業園區科。
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工業園區發展、政策及措施的初步建議;監測分析工業園區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園區產業集聚、企業集群發展;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評價等工作;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
(五)節約能源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擬訂工業、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目標評價考核;承擔全州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擬訂州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擬訂並實施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承擔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的職責,推動用循環經濟改造傳統產業和工業企業;指導協調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指導並監督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重點項目、示範工程及重點技術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全州散裝水泥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參與協調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
(六)信息化建設科。
指導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推進全州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服務業、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健全大數據產業發展機制,貫徹落實大數據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和規範技術標準;負責大數據產業的統籌協調、數據安全、數據套用、數據服務等工作;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數據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指導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推動軟體、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和動漫等產業及相關基地、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指導協調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開發及服務外包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軟體、系統集成及信息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指導協調推進全州信息化建設工作,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負責組織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項目的申報、技術論證、監督實施和評估驗收;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參與全州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工作,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協助通信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協調電信、廣電網路運營企業相關工作;參與相關部門組織全州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承擔州信息化領導小組和州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大數據產業辦、電子信息處、軟體服務處、通信發展與保障處、信息化推進處、網路與信息安全處安排的相關工作。
(七)產業發展科。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擬訂工業、信息化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執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擬訂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提出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產業損害調查的相關工作。
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的振興與發展,承擔通用機械、專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金屬製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建議,組織協調和推進行業重大項目的實施;監測、分析產業經濟運行態勢。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工程技術、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生態和環保等的規劃、政策,推動相關產業發展;參與相關部門擬訂醫藥產業促進政策。
擬訂全州化學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引導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和合理布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化學工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推進煤、磷等特色礦產資源的深化利用,組織協調和推進行業重大項目的實施;掌握行業經濟運行、經濟效益、固定資產投資、技術進步、外經外貿動態,匯集、分析、發布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指導化學工業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事項;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推進專業化招商引資工作;承辦工業、信息化展銷活動;聯繫中央在黔南州企業,建立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協調對口幫扶黔南州的外省(區、市)和外國政府貸款工業、信息化項目的申報、實施與監督工作;指導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為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提供服務;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承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材料工業處、消費品工業處安排的相關工作。
(八)人事教育與政策法規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出國人員政審、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配合做好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引進工作。
承擔委機關及劃歸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和遺屬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來信來訪、走訪、探視等工作;協調相關科(室)做好離退休人員工資發放、信息管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幹部有關待遇的落實和醫療保健工作。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指導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省和州級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承擔州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九)民營經濟發展局(中小企業局)。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有關推動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對全州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履行全州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職責。
紀檢監察機構:州紀委派駐黔南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紀檢組、州監察局派駐黔南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監察室。監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級幹部兼任。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直屬單位
南州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一、機構設定
保留原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的州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調整為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宗旨和業務範圍
宗旨:為全州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搭建全方位的中小企業服務平台;開展中小企業政策宣傳,為企業經營活動、產品展銷、項目申報、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融資、創立品牌、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提供政策諮詢和相關服務;負責“黔南州服務民營企業州長直通車”平台運行工作,做好情況上報並根據授權反饋意見;完成州工業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煤炭安全生產技術中心
一、機構設定
將原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州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更名為州煤炭安全生產技術中心,調整為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管理的副縣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將承擔的煤炭安全生產監督職責劃入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宗旨和業務範圍
宗旨:為全州煤炭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全州煤炭工業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工作,分析煤炭經濟運行動態和預測預警,發布安全生產和煤炭市場信息;協助主管部門組織、協調行業安全檢查和調度等工作;參與煤礦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和事故調查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全州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煤礦建設項目開工備案和聯合試運轉審查工作;開展煤礦機械化、智慧型化改造以及新技術、新工藝、先進開採技術的套用和推廣;協調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指導煤礦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協助主管部門指導煤炭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現代化建設和行業的節能減排工作;協助開展煤炭行業人才培訓工作、全州煤炭行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協助開展煤炭行業綜合統計調度及數據審核報送工作;參與全州工業企業用煤、電煤保障協調工作;完成州工業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業務範圍,州煤炭安全生產技術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後勤服務保障等單位日常運轉工作;開展新聞宣傳、信息、信訪等工作;圍繞州工信局安排的各項工作,協調各科室抓好落實。
(二)安全科
參與行業安全檢查工作;參與煤礦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和事故調查工作;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信息化建設;指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
(三)科技發展與裝備科
參與全州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建設項目開工備案和聯合試運轉工作;開展煤礦機械化、智慧型化改造以及新技術、新工藝、先進開採技術的套用和推廣;指導煤礦開展瓦斯等級鑑定和瓦斯綜合利用工作;協調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固定資產投資投入調度;指導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
(四)教育培訓科
開展煤炭行業人才培訓工作、全州煤炭行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開展煤炭行業事故統計、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等工作。
(五)運行調度科
開展全州煤炭工業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工作,煤炭行業生產協調等綜合調度工作,分析煤炭經濟運行動態和預測預警,發布煤炭市場信息;(參與)全州工業企業用煤、電煤保障協調等工作。
領導信息
現任領導
歷任領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姜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