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省內鹽業管理的有關票證;
5、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6、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職能部門
鹽政處、稽查總隊、人事勞資處、計畫調控處、質量監督處、包裝管理處、黨委辦公室、局綜合辦公室。
鹽政處:負責鹽業政策法規宣傳貫徹及解釋工作;全省鹽業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的制定、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省食鹽批發許可證的年檢管理工作,零售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鹽業行政複議工作,做好基層鹽業行政執法的監督工作;負責全省鹽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稽查總隊:負責對全省鹽業市場的稽查工作,與鐵路、公安、公路交通、新聞媒體等部門協作,打擊私鹽違法犯罪行為;指導、監督、協助基層鹽業執法機構抓好鹽業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直接辦理全省重大鹽業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人事勞資處:負責人事管理、薪酬管理、職稱評定、員工培訓、社會保險、勞動契約,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計畫調控處:負責計畫調運管理、統計、票據結算、市場銷售管理、食鹽流通網路建設、配送中心功能建設及儲備鹽管理等。
質量監督處:負責對全省鹽行業進行質量管理;對全省食鹽極其他鹽產品進行質量監督檢測。
包裝管理處:負責全省碘鹽包裝管理。指導檢查全省碘鹽包裝物的生產、銷售、食用情況;制定全省碘鹽包裝制度、規章,貫徹落實包裝質量標準;負責食鹽包裝市場檢查。
黨委辦公室: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幹部的監察工作;文明單位的創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設定、考核,以及工會的日常工作等。
局綜合辦公室:負責鹽務局政務、事務、綜合管理工作,以及鹽務局的財務經費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領導班子
黑龍江省鹽務管理局(中鹽黑龍江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局長、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曲洪臣。
黑龍江省鹽務管理局(中鹽黑龍江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
孟延會。
黑龍江省鹽務管理局(中鹽黑龍江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局長助理(董事、副總經理):
於維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