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鹽佳木斯鹽業有限公司是在1989年8月成立的原佳木斯市鹽業公司的基礎上,通過企業改制,於2003年7月成立的由中鹽黑龍江鹽業有限公司控股的國有股份制企業,負責全市的食鹽專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鹽務管理局
- 成立時間:1989年8月
- 機構內容:食鹽專營工作
- 前身:原佳木斯市鹽業公司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佳木斯市鹽務管理局為佳木斯市糧食局的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接受黑龍江省鹽務管理局指導。
龍鹽佳木斯鹽業有限公司是在1989年8月成立的原佳木斯市鹽業公司的基礎上,通過企業改制,於2003年7月成立的由中鹽黑龍江鹽業有限公司控股的國有股份制企業,負責全市的食鹽專營工作。局司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領導、組織、指導轄區內各級鹽業主管機構開展鹽政管理工作,打擊私鹽販銷,維護市場秩序。
二、對轄區內各級鹽業經營企業依法進行檢查,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三、對轄區內各級鹽業主管機構依法行政,規範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查處和糾正違法、違紀行為,提高其依法行政,規範執法水平。
四、組織、指導各級鹽政稽查隊伍開展省內外區域性的聯查活動,取締私鹽市場和窩點,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提高執法效能。
五、負責本級和轄區內各級鹽業主管機構建立,健全鹽政執法責任制度,執法過錯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廉潔行政和文明執法制度,執法監督和考核制度等行業內部鹽政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執行監督。
六、負責本級和轄區內各級鹽業主管機構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
七、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受理鹽業行政複議和其他鹽政糾紛。
八、依法受理和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九、完成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其及他領導部門交辦的鹽政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任務。
組織機構
內設綜合辦公室、詢問室、資料室、複議室等。
鹽政執法一中隊負責市區鹽政市場管理,並負責全區鹽業執法案件統計報表和鹽業執法情況的綜合;
鹽政執法二中隊負責郊區鹽政市場管理。
領導班子
佳木斯市鹽務管理局局長:楊文偉。
佳木斯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崔延昆。
佳木斯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謝樹林。
佳木斯市鹽務管理局工會主席:張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