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總體規劃(2024—2035年)

《黑龍江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總體規劃(2024—2035年)》是2024年3月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總體規劃(2024—2035年)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目的,內容解讀,

目的

旨在夯實黑龍江省革命文物工作基礎、提升革命文物保護水平、完善革命文物管理體系、闡釋革命文物價值內涵,助力革命老區建設、推動鄉村振興。

內容解讀

《總體規劃》明確了規劃對象:時間範圍包含舊民主主義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五個完整階段;空間範圍包含全省13個市(地)及所轄縣(區),具體對象包括2023年黑龍江省公布的484處不可移動革命文物、4620件(套)館藏可移動革命文物及相關單位、51處已登記革命主題場館、統籌兼顧24處代表性罪證類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其他尚未納入現有名錄的相關文物。同時,將國家級、省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黨百年紅色旅遊精品線路、全國紅色旅遊經典景區、紅色旅遊A級景區等全省紅色資源情況納入到《總體規劃》。
《總體規劃》從歷史、藝術、科學、社會、文化五大方面對全省革命文物的價值進行闡釋。重點圍繞東北抗聯精神、大慶精神(鐵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龍江優秀精神內涵,結合相關代表性革命文物對象進行核心價值闡述;圍繞黑龍江革命歷史相關的中國共產黨早期活動、解放戰爭、抗美援朝、新中國林業發展、航空事業發展、軍工發展以及日本侵華罪證等幾個方面進行價值補充,全面反映革命文物對黑龍江省革命歷史的完整見證。
《總體規劃》還對各類不可移動革命文物的殘損情況、文物保護工程實施情況、館藏文物以及文物安全等方面保存狀況進行評估,明確建設環境對文物歷史環境的影響關係。
對重要事件和重大戰鬥遺址、遺蹟,具有重要影響的烈士事跡發生地等,不進行遷移、拆除,最大限度地保持革命文物在不同革命歷史時期的原狀。同時,對革命文物本體及其歷史環境、以及相關可移動文物,實施整體保護。對革命文物進行加固、修繕或保護性設施建設,以保護文物結構安全、保障文物正常使用功能。充分考慮革命文物後續展示利用需求,合理安排其使用功能,開展保養維護工程、現狀整修工程、重點修復工程。要對體現革命文物歷史環境信息與風貌的歷史建設環境,以及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院落場地進行整修與維護。加強對革命文物歷史環境的研究與識別,重點保護能夠反映重要歷史信息、具有標識性的地形地貌、植被、水體、歷史建築、設施、街巷格局等要素,使之與文物本體一起完整反映革命事件及歷史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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