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企事業單位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促進黑龍江省電子商務的發展。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省信息產業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總部設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文敏街9號。
會員管理
第一條為了規範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會員管理,保障會員的正當權利,根據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會員的登記和發證工作由協會秘書處辦理。
第三條申請成為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單位會員和個人的條件:
凡符合《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章程》規定的基本條件正當行使會員權利,願意履行會員義務並具有中國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下設機構以及具有中國國籍的公民個人,均可成為協會正式會員。
第四條申請成為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單位會員的程式:
1、向協會秘書處索取或從協會網站下載“單位會員申請表”;
2、填寫“單位會員申請表”並加蓋公章後交回協會秘書處,同時提交相關材料(詳見第九條);
3、經協會秘書處初步審查後,報協會理事會審批;
4、協會對接納為單位會員的單位正式給全省統一編號的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單位會員證書。
第五條申請成為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個人會員的程式:
1、向協會秘書處索取或從協會網站下載“個人會員申請表”;
2、填寫“個人會員申請表”後交回協會秘書處,同時提交相關材料(詳見第十條);
3、有一名理事或兩名會員推薦:
4、經協會秘書處初步審查後,報協會理事會審批;
5、協會對接納為個人會員的申請人正式發給全省統一編號的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個人會員證書。
第六條單位會員的權益: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優先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會議、交流、培訓等活動;
4、優惠取得協會出版的書籍等資料;
5、在協會主頁上登載單位介紹材料並在協會主頁設定連結;
6、免費定期獲得協會出版的刊物一份;
7、獲取協會商業信息諮詢及法律、法規指導;
8、人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七條個人會員的權益: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3、優先參加協會舉辦各種會議,交流、培訓等活動;
4、優惠購得協會出版的書籍等資料;
5、定期獲得協會出版簡報一份;
6、人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會員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及時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九條單位會員入會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會申請書(一式兩份);
2、法人證書複印件;
3、法人代碼複印。
第十條個人會員入會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會申請書(一式兩份);
2、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照片二張。
第十一條會員有義務按規定繳納會費,繳費程式如下:
1、會費準確:
單位會員:1000元/年
個人會員:10元/年
2、繳費時間:
*新會員須在收到入會通知書之日後10天內交納當年會費。
*會員繳納會費以一年為標準,不足一年按一年繳納。
3、會費交至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
戶名: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
開戶銀行:交行哈分行營業部
帳號:8150013174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會員單位、地址、電話等有變動時,請及時函告協會秘書處,以便保持聯絡。
2、會員如果不按規定交納會費或一年不參加本協會組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3、會員如有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取消會員資格。
4、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屬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理事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Heilongjiang Prorince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HECA。
第二條 本協會面向電子商務,不受部門、行業、所有制限制,是由與電子商務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地方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企事業單位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促進黑龍江省電子商務的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省信息產業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總部設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文敏街9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發展電子商務的政策意見和建議;
二、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促進“行規行約”的建立和完善;
三、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諮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
四、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學術、技術交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知識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總結電子商務發展經驗,介紹先進典型;
五、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國內外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
六、協助政府制(修)定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政策、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七、協助企業提高電子商務產品、服務質量,積極組織有關電子商務產品認證及質量監督活動,熱誠為用廣大用戶服務;
八、開發信息資源,編輯出版電子商務書刊、聲像資料;
九、完成政府或會員交由協會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的會員類別
一、個人會員
二、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願意加入協會,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並在本協會註冊登記;
三、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一定水平和影響。具體條件如下:
(一)個人會員:已獲工程師、講師、助理研究員以上職稱,或具有相當上述水平的電子商務科技人員;
(二)單位會員:願意參加本協會的有關活動,並按規定交納會費的科研、生產、教學、使用和管理等企業、事業單位,從事銀行、網站、網路、物流、信息服務業,以及依法成立的有關學術性社會團體。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黑龍江省電子商務協會辦公室辦理具體入會手續;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四、優先或優惠取得本協會的諮詢服務及書刊、資料等;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及時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的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終止事宜和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由會員大會在預先提出申請的會員中選舉產生,單位會員理事由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表出任。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會費數額和其他要交納的款項;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其決定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委託代表出席會議)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團工作經驗;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四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負責提出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建議,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的建議,報理事長批准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五、負責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學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電子商務事業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作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工作時,必須與按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構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年×月×日第一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生效。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