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黑龍江省貿促會,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的由黑龍江省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組成的全省性對外貿易與投資促進機構。經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2002年同時使用中國國際商會黑龍江商會名稱,2016年加掛黑龍江省外商投資服務中心牌子。
領導成員
會長(主任):王英春
巡視員:李海紅
副會長(副主任):李松華、譚百成、韓樹先
主要工作任務
(一)根據國家對外經貿工作的方針政策,在境內外開展多種形式的經貿活動,促進擴大進出口貿易和投資,促進中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我省企業參與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進程。
(二)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會及其他經濟貿易團體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邀請和接待外國經濟貿易界人士和代表團組來訪,組織我省經濟貿易代表團和企業家代表團出國訪問和考察;負責與外國對口組織在黑龍江省、設立的代表機構進行聯絡與交流;組織、參加或與外國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合作的地區性和國際性會議。
(三)採取多種形式促進我省同台港澳地區的經貿交往,為我省同台港澳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在台港澳地區舉辦經濟技術展覽會;協助台港澳地區商協會組織在我省舉辦經濟技術展覽會和博覽會。
(四)組織、參加或同外國相應機構合辦有關國際貿易方面的交流活動;受國家貿促會的委託審批和管理我省在境外舉辦或參與的經貿展覽會;審批和管理國內外來我省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博覽會、洽談會;組織我省企業赴國外參加國際博覽會和展覽會;負責我省辦展企業和團體在國內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博覽會的規劃、協調和市場規範工作;受省政府委託管理黑龍江跨國採購中心有限公司的國有資產;管理省會展行業協會。
(五)組織相關產業利益主體參與國際經貿摩擦應對;負責辦理國際經濟貿易和海事的相關法律事務;承辦有關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以及法律諮詢、法律顧問工作。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組織對外國商品向我省市場傾銷問題的調查和就外國對我省商品提出的反傾銷、反補貼案件進行應訴;為我省企業提供國外客戶商務諮詢調查;承擔國家貿仲委駐黑龍江辦事處的日常工作。
(六)開展我省國際招商引資的促進工作。參與我省大型的招商引資活動,協助省政府有關部門承辦招商會、洽談會。建立國際招商引資資料庫,負責國際招商信息對外發布。促進我省企業與境外企業進行資金、技術、人才和勞務的合作。為外商和港澳台資企業(含股權投資機構)、國外商協會、各類投資中介機構提供前期投資諮詢、中期審批代理、後期運營保障。
(七)開展國際、國內市場調研和經濟貿易信息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向國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濟技術合作和貿易方面的信息和諮詢服務,以及外國和我省公司、企業的資信調查服務;聯繫、組織我省和外國經貿界的技術交流活動;編輯出版發行對外經濟貿易類刊物、電子出版物、會員企業名錄及其他出版物;組織對外經濟貿洽談,協同有關部門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優秀管理人才、引進技術和進行企業技術改造。
(八)為會員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各類服務;貫徹國家和省政府有關對外經貿的方針、政策、法規。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研究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向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九)負責中國國際商會黑龍江商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市(地)支會、行業支會、縣級國際商會的工作;負責對各分支機構為會員服務的培訓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和國家貿促會交辦的其他有關事宜。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開展其他經貿促進工作。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1.負責文電文印、機要、保密、檔案、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負責機關事務、行政管理、安全保衛、應急管理等工作;
3.承擔新聞宣傳、網路與信息化、政務公開等工作;
4.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綜合後勤服務工作;
5.負責重大事項調研、議案和提案的辦理與答覆;
6.負責與中國貿促會和其它省(市)貿促會的政務聯繫。
(二)事業發展部(兼商會秘書處)
1.擬訂省貿促會發展規劃;
2.負責國內、國際經貿動態及貿易投資促進領域的問題研究,為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和諮詢服務;
3.負責全省貿促會(商會)分支機構的設立、指導和協調工作;
4.聯繫省貿促會委員、顧問;
5.負責貿促會、國際商會《章程》的修訂與落實;
6.承擔省國際商會日常工作;
7.發展會員,建立和完善會員服務體系,為會員提供共性和差異化服務;
8.聚合資源,建立和發展省國際商會專業委員會;
9.編輯發行《龍貿》會刊等出版物。
(三)項目促進部
1.為外商在黑龍江省投資無償辦理項目申報立項、名稱核准、契約章程審核、工商註冊登記以及稅務登記、外匯管理登記、企業變更、清算諮詢、撤消等相關手續,以品牌“綠色通道”服務為外商提供服務;
2.配合商務主管部門開展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參與重點項目、重要商機、特色資源和優勢企業的對外行銷推介;
3.對形成投資契約或意向協定的納入服務流程,提供跟蹤對接服務;
4.收集外商投資者的意見,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改善我省投資環境的建議;
5.受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投訴,視情牽頭與省直相關部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負責協調企業訴求並書面回復,提請省政府領導做出批示。
(四)貿易促進部
1.研究會展業發展規律,參與制定和實施會展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
2.編制年度會展計畫,招標選定會展項目服務機構,建立會展活動評估、分級和項目檔案;
3.統籌全省舉辦的境外經貿類展覽會,向中國貿促會報批並負責我省參加世界博覽會的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
4.舉辦境內外經貿展會,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論壇、推介會、對接會等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向企業提供政策宣介、信息資訊和業務培訓等服務;
5.負責中俄區域會展聯盟秘書處工作,管理省會展行業協會;
6.開展多種形式的服務貿易促進活動,積極搭建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平台,支持服務業企業赴境外參展,擴大服務貿易出口;支持服務業企業參與投資、建設和管理境外經貿合作區,鼓勵企業建設境外保稅倉、構建跨境產業鏈,加強與國際組織、境外行業組織的數據信息交流,為國內服務業拓展國際合作提供協助。
(五)法律事務部
1.統籌協調法律事務和公共法律服務,承擔智慧財產權申請、保護等法律事務;
2.承擔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黑龍江省經貿摩擦預警中心的日常工作,建立全省經貿摩擦預警機制,開展經貿摩擦應對工作;
3.承擔國家貿仲委駐黑龍江辦事處的日常工作,管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黑龍江調解中心(黑龍江國際商會出證認證服務中心);
4.參與國家外經貿政策、法律法規、國際經貿規則制定和對外經貿談判,參與WTO法律事務;
5.指導全省貿促系統商事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省國際經貿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和專項培訓;
6.組織協調行業參與貿易救濟和反壟斷等調查;
7.研究國內、國際經貿領域的政策、法律法規、國際公約、國際慣例,開展國際經貿法律交流合作;
8.受政府、行業和企業委託,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評估、可行性研究以及法律諮詢、顧問等工作。
(六)國際聯絡部
1.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負責與外國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代表機構或商會進行聯絡;
2.負責邀請、接待境外經貿工商企業屆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我省經貿代表團、企業家代表團出訪、考察和經貿洽談等活動;
3.促進我省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構建交流與合作的服務平台;
4.促進建立多雙邊機制化合作平台;
5.承擔中國—俄羅斯商務理事會聯絡辦公室工作,承接全國貿促系統對俄工作項目並提供服務,促進中俄經貿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6.圍繞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部署,與黑龍江省“陸海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規劃有機結合,突出對俄合作,創新合作方式,建立布局合理、密切合作的外聯網路;
7.編制年度出訪計畫,負責貿促會機關因公出國(境)報批及外事工作。
(七)投資服務部
1.開展政策落地培訓,幫助外資企業了解政策信息、申請享受相關政策;
2.以“一次性告知”和“優惠謀劃”促進政府與企業間的溝通和互動;
3.建立和發展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間的聯繫渠道;指導行業自律,促進市場規範,引導市場主體開發、提供面向外商投資企業的人事服務,包括人事檔案託管、職稱評定、人事派遣、集體戶口等;
4.完善“黑龍江投資服務中心網站”服務功能,形成投資人信息庫、項目庫和載體庫,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務。
(八)機關黨委(人事部)
1.負責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2.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考核獎懲、調配任免、職稱評聘、工資福利保險等工作;
3.負責用人機制創新、人才資源的開發利用、儲備和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5.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開展上述工作。
駐外機構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黑龍江省委員會駐符拉迪沃斯托克代表處
直屬事業單位
黑龍江省國際博覽發展促進中心(中國哈爾濱國際經濟貿易洽談會辦公室、中國國際商會黑龍江商會出證認證服務中心)
黑龍江省國際博覽中心
黑龍江省國際商務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