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確定第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的通知》(國知發管函字〔2013〕181號)檔案,我省有2家企業被確定為第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13家企業被確定為第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詳見附屬檔案1),智慧財產權示範和優勢培育工作期限自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根據檔案規定,現提出如下具體工作要求:
一、各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要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優勢培育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企業智慧財產權示範工作方案和優勢培育工作方案(2013年底--2015年底),並於12月25日前以企業正式檔案報送省知識產權局,同時報送電子件,我局匯總後將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備案。
方案要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機制、工作措施,建立順暢有效的工作機制,部署落實企業智慧財產權優勢培育工作各項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著力提升智慧財產權數量和質量,不斷增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能力,加快形成企業智慧財產權競爭優勢,有效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二、各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要明確本企業智慧財產權示範工作和優勢培育工作的責任人、聯繫人,填報《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聯繫表》(詳見附屬檔案2),與工作方案一併報送省知識產權局。我局將與各企業建立示範工作和優勢培育工作的聯繫機制,為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相關服務。各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要重視第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優勢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示範和優勢培育工作,及時總結示範工作經驗和優勢培育工作經驗,按時做好每一年度示範工作和優勢培育工作信息的報送,在示範和優勢培育過程中,如發生人員、機構等重大變動,要及時上報我局。
三、各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領導層要充分重視示範工作和優勢培育工作,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方案落實到位;同時要認真總結本企業在智慧財產權示範和優勢培育過程中的工作經驗,於每年11月10日前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計畫報送我局。
四、有關市、行署科技局(知識產權局)要加強對本地區第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的指導和服務,主動與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責任人、聯繫人加強工作聯繫,配合省知識產權局做好第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的相關工作;結合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展的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貫標工作,推動本區第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結合“專利優勢企業創建工程”工作,加大對省專利優勢企業的服務力度,推動本地區省專利優勢企業向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目標靠近,力爭使更多的本地區省專利優勢企業進入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行列。
特此通知。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