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切實做好災區生源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的緊急通知

《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切實做好災區生源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的緊急通知》是黑龍江省教育廳2008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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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頒布

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切實做好災區生源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的緊急通知
教育科技
2008-5-20

法規內容

各大中專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縣發生8.0級特大地震,地震同時波及重慶、陝西、甘肅、湖北等地,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地震災情牽動著全國億萬人民的心。按照國家及我省的有關要求,為切實做好對來自災區在我省就讀的2008屆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和就業服務工作,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災區生源畢業生援助和服務的政治責任感。堅持“以人為本”,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民族美德,想災區畢業生所想,幫災區畢業生所需,解災區畢業生所難,心繫災區畢業生,採取一切措施,想盡一切辦法,全力做好災區生源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和服務工作。
二、迅速進行災區生源畢業生的相關統計工作。統計2008屆畢業生中來自災區的學生名單,逐一了解災區生源畢業生家中受災情況,對於有家庭成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畢業生要分類做好登記;統計在災區實習、實訓、聯繫用人單位的畢業生,及時與他們取得聯繫,了解有關情況。於5月23日下午5:00前上報省教育廳學生處。
三、認真做好災區生源畢業生的思想和心理援助工作。各學校要關心關懷災區生源畢業生,穩定學生情緒,幫助他們增強戰勝災難、樂觀生活的信心。針對地震災害對災區生源畢業生造成的心理創傷,要發揮心理教師和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作用,通過編寫心理援助手冊、心理健康講座、一對一心理諮詢、開通心理熱線、建立專業網站等方式有效開展心理援助工作。
四、開展“一對一”就業指導,重點服務、優先推薦。各學校要及時對因地震造成家庭成員傷亡、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畢業生開展“一對一”的就業指導工作,對目前仍未落實就業崗位的畢業生,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與相關用人單位聯繫,重點推薦,幫助他們落實崗位。對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要做好跟蹤和指導服務,解決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難。
五、簡化程式,為災區生源畢業生開通就業“綠色通道”。對災區生源畢業生和到地震重災區就業的畢業生進行義務派遣服務;設立災區生源畢業生就業服務視窗;簡化辦理就業報到證、檔案轉遞、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災區生源畢業生可通過傳真、郵寄等方式傳送相關材料辦理就業手續;對災區生源畢業生申請辦理改派的,由災區生源畢業生將相關材料寄送給畢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由學校隨時到省教育廳學生處代辦後儘快將戶口、檔案、就業報到證等相關材料轉遞給畢業生;對災區生源畢業生和到地震重災區就業畢業生的擇業期限和改派期限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
六、開展對災區生源畢業生的人事和就業代理服務工作。對自願在我省進行人事和就業代理的地震重災區生源畢業生,黑龍江龍育就業服務有限公司將義務提供人事和就業代理服務,並提供相應的培訓、指導服務工作。
七、加強對災區生源畢業生的經濟援助工作。各學校對因地震造成家庭成員傷亡、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畢業生提供單程路費、行李託運費等費用,並視其實際受災情況對所拖欠的學費和校內貸款給予適當減免。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立專項補助金,給予補貼。
八、鼓勵和支持畢業生到災區就業,幫助災區開展重建工作。要加強宣傳和引導工作,大力營造萬眾一心、眾志成城、迎難而上、百折不撓的氛圍,鼓勵畢業生以大局為重,積極投身到災區的重建工作中,施展自己的才華,貢獻自己的力量。學校對到地震重災區工作的畢業生和大學生志願者等要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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