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銀企溝通例會制度的通知,【發布日期】2001-09-11, 【發布文號】黑政發[2001]8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辦城[2003]12號
- 頒布時間:2001年9月11日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黑政發[2001]81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銀企溝通例會制度的通知
(黑政發〔2001〕81號)
各行政公署,各市(不含縣級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銀企溝通例會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01年9月11日
黑龍江省銀企溝通例會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省銀企之間的情況交流,密切銀企關係,及時研究解決經濟和金融發展中的問題,實現經濟與金融的良性互動,特制定本制度。
一、議事範圍
會議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研究我省金融工作遇到的新問題及解決辦法;
(二)研究新形勢下通過改進金融服務,更好地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的措施;
(三)研究金融機構及企業發展需要地方政府幫助解決的問題;
(四)研究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措施;
(五)研討金融創新的新建議;
(六)研究制定培育和發展地方金融機構的對策;
(七)研究解決其他有關金融工作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
二、出席例會人員
根據會議議題,確定出席例會人員名單。一般情況下,由下列人員出席:
(一)有關金融機構負責人;
(二)有關企業負責人;
(三)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
(四)有關行署、市政府負責人;
(五)有關金融專家。
三、例會時間及其它
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例會。會議由省金融辦召集並承辦,會議決定事項由省政府辦公廳和省金融辦督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