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適用於政府採購相關事宜的地區政策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政府採購協定供貨管理辦法
- 第一條 :協定供貨的適用範圍和實施原則
- 加強政府:採購規範化管理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為加強政府採購規範化管理,提高採購效率,節約採購成本,方便採購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協定供貨的適用範圍和實施原則
政府採購協定供貨,是指通過公開招標或經財政部門批准的採購方式,統一確定一定時期內政府採購項目的中標供應商及中標產品的價格和服務條件,並以協定書的形式固定,由採購人在供貨有效期內自主選擇中標供應商及中標產品的一種採購形式。
(一)適用範圍。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中確定的協定供貨項目的實施行為,適用本辦法。
(二)實施原則。協定供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提高採購效率和方便採購人的原則;保證產品質量和維護採購人、供應商利益的原則;加強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和促進廉政建設的原則。
(一)適用範圍。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中確定的協定供貨項目的實施行為,適用本辦法。
(二)實施原則。協定供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提高採購效率和方便採購人的原則;保證產品質量和維護採購人、供應商利益的原則;加強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和促進廉政建設的原則。
第二條 協定供貨範圍和限額標準
(一)協定供貨範圍,是指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中,規格或標準相對統一、品牌較多、日常採購頻繁且市場貨源充足的通用類產品。如:計算機、印表機、複印機、傳真機、掃瞄器、投影儀、速印機、照相機、攝像機、空調、電視機等。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可適當調整協定供貨範圍。
(二)協定供貨限額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並公告。省級的限額標準是:納入協定供貨範圍的採購項目,單次採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採購人可在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範圍內,自主選擇協定供貨項目的中標產品。單次採購金額超過20萬元以上(不含20萬元)的,仍按集中採購程式,由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
(二)協定供貨限額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並公告。省級的限額標準是:納入協定供貨範圍的採購項目,單次採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採購人可在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範圍內,自主選擇協定供貨項目的中標產品。單次採購金額超過20萬元以上(不含20萬元)的,仍按集中採購程式,由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
第三條 協定供貨的招標
(一)協定供貨項目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實施採購。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應當依法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
(二)參加協定供貨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並且是投標產品的生產製造廠商。製造廠商不能直接參加投標的,可委託區域代表作為其全權代理參加投標。
(三)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應當具有完善的供貨渠道和售後服務體系,並按招標檔案要求在投標檔案中列明供貨代理商及其地址和聯繫方式。
(四)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檔案中明確其在協定有效期內提供產品的規格型號、基本配置標準、供貨價格、媒體價格、優惠率、售後服務、提供的備品備件及其價格等事項。
(五)同類產品的中標供應商原則上不少於三家,但確定中標供應商時應當有一定的淘汰比例。
(六)協定供貨供應商的確定。全省統一確定的協定供貨項目,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或經省級財政部門批准的方式確定協定供貨供應商。中標結果確定後,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與各協定供貨供應商簽訂供貨協定書,報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七)省級財政部門對中標供應商及中標產品的品牌、名稱、型號、基本配置標準、供貨價格、媒體價格、優惠率、售後服務承諾及有效期限以檔案形式通知各級財政部門和省級預算單位,並在黑龍江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告。
(八)為適應市場變化,原則上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協定供貨招標,重新確定協定供貨供應商和供貨產品價格及協定供貨有效期限。
(二)參加協定供貨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並且是投標產品的生產製造廠商。製造廠商不能直接參加投標的,可委託區域代表作為其全權代理參加投標。
(三)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應當具有完善的供貨渠道和售後服務體系,並按招標檔案要求在投標檔案中列明供貨代理商及其地址和聯繫方式。
(四)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檔案中明確其在協定有效期內提供產品的規格型號、基本配置標準、供貨價格、媒體價格、優惠率、售後服務、提供的備品備件及其價格等事項。
(五)同類產品的中標供應商原則上不少於三家,但確定中標供應商時應當有一定的淘汰比例。
(六)協定供貨供應商的確定。全省統一確定的協定供貨項目,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或經省級財政部門批准的方式確定協定供貨供應商。中標結果確定後,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與各協定供貨供應商簽訂供貨協定書,報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七)省級財政部門對中標供應商及中標產品的品牌、名稱、型號、基本配置標準、供貨價格、媒體價格、優惠率、售後服務承諾及有效期限以檔案形式通知各級財政部門和省級預算單位,並在黑龍江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告。
(八)為適應市場變化,原則上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協定供貨招標,重新確定協定供貨供應商和供貨產品價格及協定供貨有效期限。
第四條 協定供貨的執行
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運行規程。省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運行規程是:
(一)採購人應當按照協定供貨規定採購協定供貨範圍內的產品,不得向協定供貨範圍外的供應商採購,或採購協定供貨範圍內的非中標產品。
(二)申報協定供貨採購計畫。採購人填報《政府採購協定供貨採購計畫申報表》,經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政府採購管理機構核准,送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
(三)採購人持政府採購管理機構核准的《政府採購協定供貨採購計畫申報表》,在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範圍內,自主選擇供應商和中標的產品。
(四)協定供貨項目的中標價格或優惠率是協定有效期內供應商承諾的最高限價或最低優惠幅度。採購人在具體採購時,可以與供應商就價格或優惠率進行談判。
(五)中標供應商應當保證同一品牌、型號產品的協定供貨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
(六)採購人應當優先享有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技術諮詢、培訓服務和國家規定的“三包”服務等售後服務內容。
(七)採購人與中標供應商或其授權代理商簽訂《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契約》,在3個工作日內送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核實,報政府採購管理機構備案。
(八)採購人應按契約組織驗收,中標供應商應按契約約定及時送貨。採購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並填寫《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驗收單》送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出現糾紛的,按契約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
(九)採購人應按照契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資金支付程式。省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資金支付程式是:
1、財政預算資金支付方式。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接到《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驗收單》後,與採購計畫和採購契約進行核對,在2個工作日內開具《協定供貨財政預算資金結算通知書》,分別送達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採購人、供應商、政府採購管理機構。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自收到結算通知書和直接支付申請書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向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簽發支付令,代理銀行依據支付令向協定供貨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
2、自籌資金支付方式。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接到《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驗收單》後,與採購計畫和採購契約進行核對,在2個工作日內開具《協定供貨自籌資金結算通知書》,分別送達採購人、供應商、政府採購管理機構。採購人依據結算通知書,在2個工作日內向協定供貨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
3、採購人應將結算通知書與原始發票一起作為記賬憑證裝入會計傳票,作為政府採購協定供貨憑據。
(一)採購人應當按照協定供貨規定採購協定供貨範圍內的產品,不得向協定供貨範圍外的供應商採購,或採購協定供貨範圍內的非中標產品。
(二)申報協定供貨採購計畫。採購人填報《政府採購協定供貨採購計畫申報表》,經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政府採購管理機構核准,送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
(三)採購人持政府採購管理機構核准的《政府採購協定供貨採購計畫申報表》,在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範圍內,自主選擇供應商和中標的產品。
(四)協定供貨項目的中標價格或優惠率是協定有效期內供應商承諾的最高限價或最低優惠幅度。採購人在具體採購時,可以與供應商就價格或優惠率進行談判。
(五)中標供應商應當保證同一品牌、型號產品的協定供貨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
(六)採購人應當優先享有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技術諮詢、培訓服務和國家規定的“三包”服務等售後服務內容。
(七)採購人與中標供應商或其授權代理商簽訂《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契約》,在3個工作日內送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核實,報政府採購管理機構備案。
(八)採購人應按契約組織驗收,中標供應商應按契約約定及時送貨。採購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並填寫《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驗收單》送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出現糾紛的,按契約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
(九)採購人應按照契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資金支付程式。省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資金支付程式是:
1、財政預算資金支付方式。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接到《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驗收單》後,與採購計畫和採購契約進行核對,在2個工作日內開具《協定供貨財政預算資金結算通知書》,分別送達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採購人、供應商、政府採購管理機構。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自收到結算通知書和直接支付申請書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向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簽發支付令,代理銀行依據支付令向協定供貨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
2、自籌資金支付方式。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接到《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驗收單》後,與採購計畫和採購契約進行核對,在2個工作日內開具《協定供貨自籌資金結算通知書》,分別送達採購人、供應商、政府採購管理機構。採購人依據結算通知書,在2個工作日內向協定供貨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
3、採購人應將結算通知書與原始發票一起作為記賬憑證裝入會計傳票,作為政府採購協定供貨憑據。
第五條 協定供貨產品價格的調整
在協定供貨有效期限內,協定供貨中標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變化的,中標供應商應當及時按投標承諾調整中標價格。調整後價格的優惠率應在保證不降低配置標準的前提下不低於該產品中標時的優惠率。中標產品供貨價格調整後,在2個工作日內將該產品中標時和調整後的媒體價格、供貨價格、優惠率分別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省級財政部門備案。省級財政部門在黑龍江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告。
第六條 協定供貨產品的替換
在協定供貨有效期限內,協定供貨供應商中標產品出現更新換代、停產的,在不降低產品質量和配置檔次的前提下,可以提供該產品的替換產品,其協定供貨的優惠率不得低於原投標承諾的優惠率。協定供貨供應商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省級財政部門備案,省級財政部門在黑龍江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告。
第七條 權利和義務
(一) 財政部門
1、制定本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制度辦法;
2、確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的範圍;
3、審批協定供貨項目的採購方式;
4、受理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契約備案;
5、負責公告政府採購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及中標產品的品牌、名稱、基本配置標準、中標價格、媒體價格、優惠率、售後服務等事項;
6、監督檢查協定供貨供應商的協定供貨承諾履行情況及執行協定供貨契約情況。
(二)政府集中採購機構
1、受財政部門委託組織協定供貨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
2、確定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協定書;
3、 核對採購人的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契約和項目驗收單,辦理資金結算手續;
4、協調採購人和供應商執行協定供貨的要求;
5、 配合財政部門監督檢查供貨供應商履行投標承諾情況,主要包括:供貨價格、優惠率、商品質量、售後服務、價格信息反饋等以及對採購人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
6、配合財政部門對違規供應商進行調查核實;
7、統計收集協定供貨的有關信息。
(三)協定供貨供應商及代理商
1、認真履行供貨協定的各項承諾;
2、遵守政府採購規則,不準向採購人提供虛假信息,不準向採購人提供各種返利、回扣(包括物品、有價證券),不準以政府採購協定供貨供應商名義從事損害政府採購形象的活動;
3、中標產品出現價格變動,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4、為採購人提供諮詢服務;
5 、按規定向同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報送協定供貨執行情況和提供有關信息;
6、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有權拒絕採購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四)採購人
1、將協定供貨範圍採購項目編入年度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申報協定供貨採購計畫;
2、與供應商簽訂協定供貨契約,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時送達有關部門;
3、按協定供貨契約進行驗收,並在規定時限內驗收完畢,填寫驗收單,及時送達有關部門;
4、及時辦理採購資金付款手續,支付採購資金;
5、發現供應商有違反協定供貨契約等問題,及時向同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反映;
6、不得將超過限額標準的採購項目化整為零,規避集中採購;
7、不得代其他單位或個人購置政府採購協定供貨範圍內的產品,不得向協定供貨供應商提出超越協定供貨承諾範圍的其他要求。
1、制定本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制度辦法;
2、確定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項目的範圍;
3、審批協定供貨項目的採購方式;
4、受理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契約備案;
5、負責公告政府採購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及中標產品的品牌、名稱、基本配置標準、中標價格、媒體價格、優惠率、售後服務等事項;
6、監督檢查協定供貨供應商的協定供貨承諾履行情況及執行協定供貨契約情況。
(二)政府集中採購機構
1、受財政部門委託組織協定供貨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
2、確定協定供貨中標供應商,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協定書;
3、 核對採購人的政府採購協定供貨契約和項目驗收單,辦理資金結算手續;
4、協調採購人和供應商執行協定供貨的要求;
5、 配合財政部門監督檢查供貨供應商履行投標承諾情況,主要包括:供貨價格、優惠率、商品質量、售後服務、價格信息反饋等以及對採購人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
6、配合財政部門對違規供應商進行調查核實;
7、統計收集協定供貨的有關信息。
(三)協定供貨供應商及代理商
1、認真履行供貨協定的各項承諾;
2、遵守政府採購規則,不準向採購人提供虛假信息,不準向採購人提供各種返利、回扣(包括物品、有價證券),不準以政府採購協定供貨供應商名義從事損害政府採購形象的活動;
3、中標產品出現價格變動,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4、為採購人提供諮詢服務;
5 、按規定向同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報送協定供貨執行情況和提供有關信息;
6、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有權拒絕採購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四)採購人
1、將協定供貨範圍採購項目編入年度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申報協定供貨採購計畫;
2、與供應商簽訂協定供貨契約,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時送達有關部門;
3、按協定供貨契約進行驗收,並在規定時限內驗收完畢,填寫驗收單,及時送達有關部門;
4、及時辦理採購資金付款手續,支付採購資金;
5、發現供應商有違反協定供貨契約等問題,及時向同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反映;
6、不得將超過限額標準的採購項目化整為零,規避集中採購;
7、不得代其他單位或個人購置政府採購協定供貨範圍內的產品,不得向協定供貨供應商提出超越協定供貨承諾範圍的其他要求。
第八條 監督檢查
(一)採購人應當對本部門、本單位執行協定供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中標供應商的重大違約行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同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報告。
(二)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應當對中標供應商的價格開展市場調查,並配合財政部門對協定供貨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及時將有關情況報財政部門。
(三)中標供應商及其授權代理商應當配合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對採購人和其他中標供應商執行協定供貨情況進行監督,發現違規違約情形,及時向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報告。
(四)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應當對協定供貨項目的招標和執行情況全面實施監督檢查。對違規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處罰。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採購人、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中標供應商及其代理商違反本辦法規定,有權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及時處理。
第九條 違法違規處理。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第十條 各市縣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有關規定調整,本辦法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不符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黑龍江省政府採購協定供貨管理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應當對中標供應商的價格開展市場調查,並配合財政部門對協定供貨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及時將有關情況報財政部門。
(三)中標供應商及其授權代理商應當配合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對採購人和其他中標供應商執行協定供貨情況進行監督,發現違規違約情形,及時向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財政部門報告。
(四)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應當對協定供貨項目的招標和執行情況全面實施監督檢查。對違規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處罰。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採購人、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中標供應商及其代理商違反本辦法規定,有權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及時處理。
第九條 違法違規處理。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第十條 各市縣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有關規定調整,本辦法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不符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黑龍江省政府採購協定供貨管理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