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

2021年4月,黑龍江省政府正式批覆同意建立黑龍江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由省司法廳牽頭,省信訪局、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等14部門共同參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
主要職能,建設意義,

主要職能

該聯席會議制度主要職能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統籌推進黑龍江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推進《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決定》的貫徹落實;健全銜接配合機制,推動溝通與協作,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對接;明確職責任務分工,落實政策措施,通報交流信息,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協調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督察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議由協助省政府聯繫司法工作領導同志的副秘書長擔任總召集人,省司法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

建設意義

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將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進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水平,加快建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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