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縣蘆花鎮人民政府

黑水縣蘆花鎮人民政府,為四川省阿壩州黑水縣政府機構,辦公地址在黑水縣蘆花鎮彩林路99號。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黨政辦公室,掛財政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鎮黨委、人大主席團、政府、政協的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鎮機關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文秘、檔案管理、黨政印章管理、信息、機要、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集體資產與村級財務的指導管理,管理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各類財政資金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掛民眾工作辦公室、意識形態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流動黨支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等工作。統籌轄區內黨員和流動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和黨費收繳工作,指導村(社區)黨組織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民眾工作。負責本鎮機構編制管理及人才隊伍建設、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社會事務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公共事務綜合管理。統一領導教育體育、科學、衛生健康、民政、文化等社會事業建設工作。負責應急體系建設、制度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災等日常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地質災害防治、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應急搶險和應急隊伍建設、管理、培訓、演習以及應急設備和物資的儲備、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值守工作。負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老舊危房安全排查,落實農村老舊住房安全監管和住房安全宣傳引導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寺廟管理所。負責寺廟僧人管理等工作。
(五)維護穩定和基層治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武、政法、統戰、信訪、穩定、民宗、民眾、防邪和格線化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法治建設,配合開展調解和幫教管理,承擔轄區內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工作。協助司法機關開展打擊違法犯罪和禁毒、掃黑除惡活動。負責流動人口、外來僧道管理。負責基層自治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換屆選舉。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基層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國防動員和兵役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負責參與擬訂鎮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轄區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公共服務資源布局、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及建議。負責經濟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配合開展轄區內經濟結構調整、項目建設、招商引資、旅遊開發、移民搬遷、土地流轉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扶貧開發、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宜居鄉村建設。統籌、指導、監管轄區內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等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負責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生態環境和城鎮管理辦公室。負責轄區內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城鎮管理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生活、生產、經營、農業等污染的監督檢查和防控整治工作,指導轄區內生態農業、牧業建設。負責轄區內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節約用水、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參與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城鎮公用設施管理、秩序管理(戶外廣告空間資源和區位設定及外觀形式等)、臨時攤位和臨時停車場的統一規劃及管理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務中心,掛農民工服務中心牌子。牽頭承擔便民服務等工作,負責農民工輸出、培訓、維權、回引及返鄉創業服務等工作。

內設機構

蘆花鎮現內設室包括,黨政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社會事務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寺廟管理所、維護穩定和基層治理辦公室、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便民服務中心。
蘆花鎮現有編制46名,其中,行政編制32名,事業編制1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其中其中:黨委書記1名,黨委副書記兼鎮長1名,人大主席1名;黨委副書記2名(其中1名兼任宣傳委員,1名兼任政法統戰委員),紀委書記1名,組織委員1名,副鎮長4名(其中1名由人武部長兼任)。寺廟管理所所長由分管寺廟工作的副職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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